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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桥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齐违规将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单位支付,变相向职工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经刘齐决定,红桥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用公款支付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救助金4.3万余元。2021年4月,刘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赔。

2、天津市天宝工贸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红桥区托管中心原主任王宝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天津市天宝工贸集团使用红桥区托管中心资金以劳保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王宝元经手审批发放3000余元,其违规领取300元。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王宝元在担任红桥区托管中心主任期间自定薪酬,发放工作津贴6.18万元,其违规领取3.3万元。2021年5月,王宝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3、天津正达世纪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李虹违规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20年10月,李虹在担任国有企业天津正达世纪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单位加油卡的便利,在与家人赴外地旅游过程中,三次违规使用正达公司中石化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555.43元。2021年8月,李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赔。(天津市红桥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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