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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江苏泰州兴化交警在辖区英武路与中和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时,陈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途经路口,因逆向行驶被民警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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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民警对陈某进一步劝导时,陈某突然驾驶车辆向前驶去,民警被拖行50多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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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速较快,民警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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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热心市民刚好看到这一幕,又驾车冲上前将三轮车截停。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将陈某依法传唤作进一步调查。民警左手臂肘部、左腿部等多处被擦伤,事后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驾驶人涉嫌“袭警罪”

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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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陈某对以驾车拖行的暴力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交警受伤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陈某的行为已涉嫌袭警罪,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坚决捍卫执法权威

近年来,一线交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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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

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确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为袭警罪,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七年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袭击民警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需致伤就可以构罪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来源 | 江苏交警

投稿邮箱:gabx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