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源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源和平县委批准,和平县纪委监委对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叶耀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叶耀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叶耀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和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和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叶耀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和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万绿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