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46岁,山西省大同市人,是一家公司化验室的主任,儿子在外求学,丈夫王林在内蒙古工作,平时就她一个人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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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天,丈夫王林接到李莉同事的电话,说李莉已经两天未去上班。王林赶紧从外地回到家中,家中的景象让王林大吃一惊。根据现场情况,李莉手脚被胶带捆绑,脸部胸部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头和身体基本上分离了,下部裸露,身体被裹在棉被中,警方发现柜子有被撬的痕迹,金银首饰全不在了,茶几上有三个饭碗,地上有三个血脚印,通过现场的东西,警方认定应该为熟人入室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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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莉裸死家中的消息很快在县城传开,有人说是因为漏富被盯上谋财害命了;有人说肯定是报复杀人,否则也不会把头都砍下了;有人说李莉长得那么漂亮,又是长期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因为感情问题招来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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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警方分析,作案人应该是一个很细腻的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作案后把卧室的门进行反锁,专门对现场地板进行了清理,警方未提取到任何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唯独在尸体旁边留下了三个血脚印,与茶几上的三个饭碗一起似乎预示着有三个人同时作案。

  • 警方通过走访,不排除存在情杀的可能,死者生前涉及的情人比较多,而且跟每个男人在一起都是有利可图,这些情人中老三和老五这两个人跟死者关系很不一般,死者生前生日就是这两个人陪着过的,然后经过警方询问,这两人并没有作案时间。

  • 这时警方又大胆做了一个推测,李莉在外情人比较多,是不是李莉丈夫王林无法忍受李莉的行为才痛下杀心,并伪造了抢劫的现场。

  • 警方又对王林个人情况做了分析,王林平时不爱说话,是个容易把事情压在心里的人,是不是两人在争吵中出现了激情杀人。通过走访警方了解到,两人关系在外人眼里还挺好,又通过对王林本人和王林在内蒙的公司调查了解,王林并没有作案时间。

  • 就在警方陷入困境的时候,另一组侦查人员发现在调查死者期间,有人拿着死者李莉的银行卡取出了1600元。警方调取了银行监控,犯罪嫌疑人在取款时有一段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对话,根据口音,警方推测该男子应为广灵县人,并且根据该男子走路特征,该男子腿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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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立即前往广灵县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最后锁定一名叫王乐珍的男子,经过警方布控,到王乐珍租住的民房内将该男子抓获。很快王乐珍承认了自己杀害李莉的事实,警方在王乐珍家中发现了李莉的财物。

那么王乐珍与李莉又是什么关系,两人又有什么深仇大恨?以至于那么残忍杀害李莉。

  • 王乐珍是个残疾人,日常经营着小摊位,经济条件一直不好,警方抓捕王乐珍的时候,他的妻子还不知道自己丈夫身上背负着一条人命。当警方询问王乐珍妻子认不认识死者李莉时,她说不仅认识,而且关系很要好,两人是初中同学,虽然她家条件不如李莉,但李莉经常对自己家给予照顾,而且还给自己介绍了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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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王乐珍为什么又对自己家有恩的人痛下狠手?

  • 据王乐珍交代,因为生意不顺,再加上自己股骨头坏死,需要钱治病,于是在他心里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态。他决定以抢劫方式获取钱财,考虑再三,他将李莉作为了抢劫目标。

  • 他带着提前准备好的刀来到了李莉家,他敲开门后开口向李莉借钱,可是面对王乐珍的请求,李莉并没有答应,李莉称自己的钱已经入了矿山的股份,而且没有现金,目前只有卡里有一千块钱,自己还需要用。

  • 李莉的话让王乐珍很不高兴,李莉接下来的话让王乐珍彻底丧失了理智:“李莉问王乐珍是在哪治得病,王乐珍称自己是在河北一家小医院治得病,李莉说你应该去大医院治病,你去小医院没有用”。

  • 就是因为这些话,王乐珍认为李莉有侮辱自己的行为,看不起自己没钱。此时李莉的任何一个举动在王乐珍看来都带着嘲讽的味道,王乐珍认为,李莉根本没把自己当人看,愤怒的王乐珍举起刀向李莉的头部砸去,愤怒之中他居然将死者头部砍去。在杀害李莉之后,王乐珍自作聪明去厨房拿了三个碗放在茶几上,又回家拿了三双不同的鞋留下三个血脚印,为了转移警方视线,他又将李莉裤子脱掉,最后他又将现场做了进一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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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说王乐珍真正属于喂不熟的白眼狼,不仅不懂得感恩,还对自家恩人痛下狠手!而王乐珍本人不管是抢劫杀人还是预谋杀人连带盗窃行为都将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张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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