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器官买卖都是违法的,包括我国,一旦发现必须严厉打击。

而在尼泊尔存在这样一个“卖肾村”,它用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穷人卖肾,越卖越穷。

一、尼泊尔“卖肾村”:几乎人人只剩一个肾

在尼泊尔有一个名为“肾谷”的村庄,因卖肾而出名,当地村民看起来和正常人无异,但是只要掀起他们的上衣就会发现腰间一侧如同蜈蚣一样的伤疤,此伤疤是通过卖肾换来的。为了保证肾源的质量,要求卖肾之人不能超过35岁,而越年轻那么肾就越值钱。由于卖肾能换来一笔收入,所以当地只要身体健康的年轻人均有卖肾的经历,所以他们的身上都留下了一道明显又狰狞的形似蜈蚣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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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他们愿意卖掉如此珍贵的肾脏呢?当地村民生活穷困,多数人以农业为主,但是生产的粮食和饲养的牲畜仅能维持家庭最低生存标准,任何损失都有可能让这里的村民陷入困境,一年农作歉收或者一场大病都可能让一个家庭陷入亲家当场的境地。而在4月份发生的大地震就给居民们重重的一击,不仅牲畜死亡、农具丢失,房子也坍塌了,有不少村民受伤了也没有钱看病,因为食物不足更陷入了饥饿和营养不良的处境。

这个时候钱财对于当地村民来说是极为难得的,而当村里第一个人接过卖肾所换来的钱时,大家仿佛找到了“出口”。

所谓的“器官经纪人”告诉当地村民:只是割掉一个肾而已,你可以获得绝报酬,而且你不用担心,它还会长回来的。单纯的村民因为贫穷和无知,轻易的就被器官经纪人洗脑,加上的确有其他村民通过卖肾换来了巨大报酬,于是越来越多的村民加入了卖肾的行列,最终导致器官交易泛滥。

二、无知比贫穷更可怕

肾脏通俗点讲就是腰子,健康正常人是有一对即两个肾,分别在背部中下方的左右两侧,肾形如蚕豆而大小如同鼠标。卖一个肾就可以获得巨大报酬,而大部分人又会想:肾我有两个,取走一个又何妨,有些肾病患者只剩一个肾也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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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取肾真的无所谓吗?非也!实际上仅剩一个肾的人生活中要过得特别小心,饮食节制之余也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工作,有些穷苦的人为了赚钱而卖肾,日后大概率还是要从事劳累工作的,最终必然会导致健康每况愈下。

人体肾脏的本职工作就是过滤以及排污,同时还兼顾调节血压、维持骨骼健康以及促进造血等工作,健康人的两个肾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以共同维持人体机体正常的运行。如果只有一个肾的话是能够活下去的,但是剩下的那个肾却需要取代丢失肾脏的工作,久而久之必定会“累哭”。

有研究表明肾切除后留下来的肾功能代偿会发生在手术早期,之后肾功能才会足部稳定,严格来说一个肾并不会影响寿命,但是有研究发现只剩一个肾后有尿蛋白增加的情况,这意味着有肾损伤的问题。

对于年轻人来说切除一个肾后还保留一个肾,肾功能基本正常,只是往后尤其保护好仅剩的一个肾,并且日后的生活也要小心谨慎。而对于老年人来说由于代偿能力不及年轻人,一般切除一个肾脏后有很大的几率会出现肾功能不全乃至尿毒症的问题,导致生活质量降低,甚至也会缩短他们的寿命。

通常各种慢性肾脏疾病不加以控制就容易发展到终末期肾脏病,即尿毒症,那么卖肾为何会增加尿毒症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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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捐肾和卖肾不同,捐肾是正规且专业的一个医疗途径,并且在捐肾前需要经历严格的体检,取肾手术也是在专业医生和正规手术室内完成的,捐肾之人术后也会更加注重身体的保养,能够好好的保护剩下的一个肾,因而后续发生尿毒症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对于卖肾之人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卖肾之人通常是生活所迫或者贫困潦倒才不得已卖肾的,而且大部分卖肾之人是在非法机构完成取肾手术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并且卖肾之人术后很可能生活放纵,不注意保养,仅剩的一个肾很可能要承受更大的风险,因而更容易出现肾脏疾病并诱发尿毒症。

三、别让器官捐献蒙上阴影

器官移植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在我国出现了,而近半个世纪以来,器官移植这项技术从无到有,从一开始的不被理解到如今被广泛普及。

有数据显示自2010年我国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之后,全国范围内累计器官捐献志愿者的登记就超过了315万人次,公民逝世后器官的捐献也达到3.3万余例,捐献的器官就有9.9万余个,成功挽救了将近十万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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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即使离开了美好的人世间,但是最后还是将器官捐赠,他们馈赠了生命礼物让更多的人活了下来,实现了生命的延续。

每年我国就约有30万人在器官移植等待的名单中,可是仅仅只有一万多人能够获得器官移植这个宝贵的机会。虽然器官移植经过十年的发展,虽然我国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逐步上升,但是仍然无法填补可移植器官的缺口,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器官捐献显然是一件非常神圣和有大爱的事情,但是由于器官需求庞大而捐献有限,在监管不到地方就延伸出了非法器官买卖的事件,甚至会让人们对器官捐赠产生质疑和恐惧心理,也给器官捐献蒙上了阴影,因此我们要严厉打击非法器官买卖行为!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第叁条就明确强调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同时对于非法器官买卖行为也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处罚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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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尼泊尔“卖肾村”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贩卖器官的深思,纵然一个肾脏依旧能够存活,但是生活质量绝对会下降,因此牢记:切莫为钱财而卖肾!与卖肾相反的则是无私的器官捐赠,这种大爱无私的延续生命的行为值得被歌颂和传扬,希望在国家监督以及法律监控下能严厉打击非法器官买卖,让器官捐赠依旧散发神圣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