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是道路交通安全中最为危险、危害最大的一种犯罪行为。2021年9月24日,湖北武汉新洲区检察院公开了一起重大事故的细节。肇事司机吴某某的醉驾行为,导致了车辆被烧,乘客死亡。

吴某某,男,1994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住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4月14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4月27日批准逮捕,同日由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执行。

2021年2月11日3时55分许,吴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汽车载袁某某沿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阳枫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刘镇街路段时,与道路中央安全警示牌、隔离石墩相撞,造成车辆侧翻并起火燃烧,袁某某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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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民警将吴某某送到医院抽血备检。经司法鉴定,送检吴某某的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203.2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吴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1年6月23日,吴某某与被害人袁某某的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袁某某的家属共计人民币60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检方认为,吴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近日,此案已经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