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火灾的发生无不令人闻之色变。秦始皇火烧阿房宫、安禄山叛变时纵火藏书阁、英法联军制造的震惊中外的“火烧圆明园”事件……无情燃烧的大火曾令许多传世的奇珍异宝、典藏古籍、历史遗迹毁于一旦

古时候火灾的发生,不但令百姓蒙受损失,还让官府及统治者十分挠头,对社会及皇权朝政也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历代官府及统治者对火灾的预防和应对方案都极为重视,不仅日常重视预防火灾,还制定了详细且严格的法律规定,来应对火灾发生后的一系列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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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唐宋两朝,看我国古代先进的“火政”之策

人们应对灾害的智慧往往来源于与灾害不断抗争的过程,古人应对火灾的智慧和方法也是来自于对灭火实战经验的总结。尤其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比较迅速、国力比较繁盛的唐宋时期,为了人民生活太平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统治者和官府、百姓共同努力、集思广益,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完备、行之有效的防火灭火管理措施体系

《旧唐书·宋璟传》中记载:广州旧俗,皆以竹茅为屋,屡有火灾。不难想象,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科学技术无从可谈的封建社会,人们的衣食住行往往都只能取材天然。因此,木材、竹、茅草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建房造舍的主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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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后来人们学会了烧制砖瓦,也仍然需要用很多粗大、结实的圆木来当作梁、柱、檩、椽。无论是竹木还是茅草都是极易燃烧的物质,一旦沾染了火源,便会迅速蔓延开来,造成巨大的危险和损失。

据史料记载,唐朝失火的事件多发生在城市。这也不难理解,比起人口稀疏的郡县和边远村落,唐代富庶繁荣的市集以及人口稠密的城市更是火灾高发的地区。唐宋时期的船只皆为木制,一旦起火,基本上整船尽毁。

再从火灾发生地来看,寺院、仓库、宫殿往往是火灾频发之处。寺院中常年供奉着香火明烛,是最为常见的火源点;仓库里多数储存的是米、布、油、籍等物品;军队的“武库”中还存放着大量的以木头为基础构件的弓箭、长枪,还有皮革制成的盔甲等易燃品。这些物品往往还习惯于堆积存放,一旦燃烧起来,后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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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发生更多“付之一炬”的悲惨后果,减少、降低火灾给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唐宋时期的统治阶级可以说是绞尽脑汁,集民间智慧于一体,通过法令、规定等形式积极推行各种举措,通过防范火情、积极救助、论罪惩罚等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火政”体系,最大程度地避免火灾导致的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

源头遏制——颁布法律、政令防范火患

唐中期时,统治者为防范、遏制火患的发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规定,要求全国上下严格遵守,不可轻视怠慢

《唐律·杂律》特别针对故意放火的行为而制定了对应的论罪、惩戒法条,其中提到:凡是故意纵火烧毁宫殿或私宅的人,当判以在牢狱中关押3年;烧毁财物达到5匹,应流放于两千里之外;烧毁财物达到10匹,应处以绞刑;因纵火而伤人性命者,就地斩立决。可见对于故意放火的行径,唐朝的法律是多么的严厉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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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并非主观故意而导致的失火,《唐律·杂律》的规定是:凡不小心令火种走失而致使自己或他人房屋起火的,或是不小心焚烧田地之人,均受50鞭笞;凡是不小心烧毁他人私宅、财物者,应受80鞭笞;若烧毁财物众多或致他人死亡的,应当羁押入狱。

唐代没有专门的官方防火机构、组织,因而统管一方的官员就必须承担所辖范围内的防火救火之责。

公元810年,御史李应因为所管辖的御史台内佛堂起火,就按照唐律被罚掉了3个月的俸禄。

公元813年,节度使王承恩因为手下管理镇州的军备库不力,导致13个军备库发生火灾,就按唐律处死了镇州守将,此事还牵连了百余名疏忽职守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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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布局打造治防管网,组建专事灭火的“防隅军”

以唐代的长安城为例,这座气势宏伟的都城面积近90平方公里,城内不仅居住着居民和贵胄大臣,还有唐朝的宫城。为了便于管制和防火,长安城划分出108个里坊以及东西两市,百万人口居于其中,参差毗邻。

长安城内设左右金吾卫来负责城内的治安和防火,在其下还设立了左右街使,就像如今的辖区民警,具体负责一个区域内的日常巡察和治安管理。

即便到了夜里,也会有一班一班的士兵来回在街区之间巡逻值夜,如果一旦有哪家哪户发生火情,很容易被值夜的士兵们发现,进而得到最迅速有效的扑灭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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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唐代统治者对防火灭火意识的提高,长安城后来组建了一个“治防管网系统”,名为“武候铺”。“武候铺”听令于左右金吾卫下属的左右翊府,人手均匀地分布于2“市”和各“坊”,大坊配备30人,小坊配备5人。

“武候铺”日常配备的灭火工具除了可以盛装水的皮革袋以及一些砂石以外,还有“溅筒”。“溅筒”这种灭火器具是将竹子按节断开,取竹子的薄皮缝合成袋,以水灌入袋中,再置一粗大的水管,几个人用力按压使其出水就可以用来扑火。

到宋朝时,人们还发明了一种行之有效的防火建筑——望火楼,顾名思义,就是用来瞭望何处发生火灾险情的。望火楼至少要修建到9米高,分上下两层,必须在区域内地势最高处修建。每天都会有士兵轮流登楼,瞭望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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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望火楼,宋人的智慧便一触即发,先后组建了比较专业的“防隅军”队伍,听令于“防火官”。后来,负责辖区内火禁事宜的防火官又有了“厢使”这样的专称。到南宋时期,临安城配置了7支“防隅军”队伍,共计近5000名接受过专业训练的防隅军。

每支“防隅军”队伍还有不同的分工,一旦发生火灾,各支“防隅军”队伍分工协作,有的抢救财物、有的救援被困的居民、有的运水挑沙以扑灭火势,可以说理念非常科学,类似于现代消防队的雏形

改良住宅材质、结构,综合使用、创造新型灭火器材

砂石泥土能防火,这是自新石器时代就被人们所知悉的基本防火常识。考虑到许多木质建筑本身极易燃烧,唐代四大贤相之一的宋璟便提出烧制瓦片、改造住宅结构以消除火灾隐患。后来,人们以瓦代木、以砖造屋,在灶台周围的墙上涂抹泥层来隔绝火源,大大降低了火灾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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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后期,人们还懂得利用护城河来隔绝火势蔓延、取护城河水来扑灭火灾。此后,宋人便在此基础上于城中各处建起了许多蓄水池,极大地方便了取水救火。

唐宋时期,充满智慧的古人还创造了许多新型的灭火器材。除了上面所述的“溅筒”,唐人还发明了“油囊”、宋人还发明了“唧筒”。“油囊”就是用油布缝制的水囊,灭火时先将油囊灌满水,再将其投掷在燃烧物上。

“唧筒”的应用类似如今针筒的使用原理,是利用拉杆和活塞制造真空,将水通过孔或阀抽入水筒之中,再对准火源用力将活塞一推到底,射程可达3至4米,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灭火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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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防火》中写道“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这里面其他的灭火工具都很好理解,唯独“麻搭”闻所未闻。其实,“麻搭”就是用八尺余长的竹竿或木杆在其一端系上二斤散麻,一旦发生火情时,用麻搭蘸取泥浆来扑灭火苗。

可见,唐宋时期上至官府、下至百姓,都充分运用了各自的智慧来积极地预防和应对火灾的发生。他们能够从实际情况出发,在救助受灾人群和扑灭火势的同时,还无意中构建了中国历史上首批消防队伍的雏形、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消防制度并制定了相关的消防法律,无疑给后世留下了极佳的示范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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