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报案称采购网红鸡爪腐烂变质

2021年5月,河东区某食品公司采购人员陈女士向河东警方报警称,她在网上联系购买的某牌无骨鸡爪,收货后发现商品已经腐烂变质,并散发出浓烈臭味,请求警方帮助。

据了解,陈女士于今年2月份在某微信群联系到自称来自浙江杭州的某牌无骨鸡爪代理商杨某,后二人一直通过微信联系。为了证明身份,杨某还提供了身份信息、经销证明等,陈女士确信不疑。

4月9日,陈女士向杨某支付了1000元定金,打算采购一批某牌无骨鸡爪。开始通过网上转账向杨某支付10万元,其后又转了54400元,共订购2.6万袋某牌无骨鸡爪。付款后,“代理商”杨某通过物流的方式将货发到临沂市河东区物流配货站。然而,陈女士提货后发现,订购的这批无骨鸡爪不但数量不对,而且部分外包装鼓起,打开后小包装呈腐烂状态,撕开内包装散发出难闻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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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的侵权商品)

陈女士意识到可能买到假货,立即到河东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报警。

“代理商”假冒注册商标制假售假

接到报警后,河东食药环侦大队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成立调查组进行侦查。侦查民警来到陈女士储存无骨鸡爪的仓库内,发现鸡爪箱子外无任何厂家标识,只有袋装包装上面有标识。

经过和某牌厂家反复核实比对,民警确认,陈女士采购的这批鸡爪并非某牌公司生产的货物,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民警立即着手对“代理商”杨某行踪展开侦查。

通过研判,民警很快锁定“代理商”杨某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出没。7月14日,河东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抽调骨干力量,前往泗洪县抓捕犯罪嫌疑人,并于当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之后又根据掌握的线索,一举打掉位于江苏省泗洪县的制假食品加工厂,并控制住相关责任人韩某。

警方斩断生产、售卖假冒鸡爪链条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如实供述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的犯罪事实。2021年以来,杨某通过百度、微信、闲鱼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出售驰名食品信息,等待买家主动联系。

起初,杭州的一位食品采购商洪某与杨某取得联系,想要采购一批某牌无骨鸡爪,并支付了16万元货款。为了牟利,杨某决定自行生产该品牌鸡爪卖给洪某。于是,杨某通过泗洪县界集镇当地某食品加工厂让其加工某牌无骨鸡爪,由于加工厂无某牌包装袋,杨某还联系到制作加工外包装的产品方。一切就绪后,杨某将生产的2万余袋某牌无骨鸡爪通过物流发给洪某。洪某收货后发现,鸡爪有质量问题,并进行了退货。

就在这个期间,恰好陈女士联系到杨某要采购某牌无骨鸡爪,杨某索性将之前的退货发给了陈女士,并用陈女士支付的货款转给洪某。杨某万万没想到的是,由于泗洪县食品厂加工程序不严格、简陋,导致这一批鸡爪全部腐烂损坏。好在陈女士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没将这批货物销售,未造成这批劣质食品在市面流通。

目前,河东警方已将2.6万袋假冒无骨鸡爪均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