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怀科发〔2021〕7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议、市政府领导审定和立项公示等程序,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附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及项目实施期间出台的中央、省、市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项目承担单位须与我局及项目推荐单位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明确总体目标、实施内容、考核指标和资金配置方案,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开发目标任务,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1、2021年度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安排表

2、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PDF格式)

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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