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一起省级毒品目标案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犯罪嫌疑人谭某生、明某宾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犯罪嫌疑人明某生、梁某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十五万元;犯罪嫌疑人邓某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财产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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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犯罪嫌疑人谭某生、明某宾、梁某奇系狱友,刑满释放后经济拮据,遂商量以贩卖毒品赚钱。2019年7月,谭某生等人前往云南西双版纳接到毒品准备运回时,因路途检查较严遂将毒品藏于山上返回江西。8月,嫌疑人前往云南准备将藏匿的毒品运回时,又因当地警方查房无功而返。8月24日,明某宾、明某生、梁某奇再次前往西双版纳取到藏匿的毒品运回江西时,被专案组民警在云南省罗平县拦截抓获,当场缴获毒品麻古23公斤(毛重)。同时,犯罪嫌疑人谭某生、邓某芳在赣州南康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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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江西省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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