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了,昨天中午陪老妈吃饭。我随口问她,还有关注“错换人生”事件吗?老妈说,有啊,不是刚开完庭吗!没想到她那么执着专一,我都挺佩服她了。然后她主动滔滔不绝地告诉我,二次开庭后,不会那么快宣判的,还可能再次开庭。我问她:那你觉得是错换还是偷换呢?她用毋庸置疑的口气说,肯定是偷换啊!那个年代!不过,她又转口说,想认定是偷换,没那么容易!

我关注“错换人生”事件,就是受妈妈和姐姐的影响。年后那段时间,看她们一个刷着手机,一个看着电视,齐刷刷都只聊这件事,聊得很起劲。我和老爸像傻瓜一样只有听的份,都插不上话。于是,我也立马关注了此事,和追剧一样,足足追了半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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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的大中专毕业生,她非常聪明好学、知性睿智。虽然家庭原因推迟入学,但她小学初中分别跳级,最后反而最小。除了本职工作,她会裁缝、会理发、会接线路、会修电器,对了,还会无师自通给我打针!

她本身工作和医学人士打交道很多,退休之后身边一群老姐妹也大多是各行各业退休的。平时她还特别喜欢看“今日说法”“法律讲坛”,然后吃饭时间经常对我们是一番警示教育。比如她很善良,说老人可以扶,但要看条件。该怎么有技巧地“扶”,一步步教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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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下面的意见完全代表她身边的一群老姐妹们。

关于庭审,老妈她们颇有经验,认为是“待宣判”或“待再次开庭”。首先,法院不会因为每个人在庭上怼过,否认过,就认定你有罪或者无罪。这次庭审时间虽然有点长,但也只能对一些关键证人以及关键的问题进行答辩。对于这件跨时长、案情复杂重大、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件,还需要开庭后,再对双方提供的方方面面的证据材料进行细化,抽丝剥茧,逐一核实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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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会承认自己错了或者有罪,法院审理会根据是否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再来判定。比如,证人一致否认92年有手环,或者某个关键内容,因时间长不记得了,那法院也会有人进行核实,不是你说没有或者说忘记了,就等于没有的或者没做过。所以,审判结果要看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足以证明问题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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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杜妈这边,特别是郭爸这边,开庭之前各种“稳了妥了”,开庭之后自行宣布说是“错换”,这个是很不妥当的。法院审理还需要起码二三个月,才可能宣判,如果证据不清,还需要继续补充证据或者再次开庭。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还可以民转刑立案。总之法院的判决,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绝不是以某个人意为或者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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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说到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问题,当年是非常严格,但杜妈符合“再生一个”的条件。杜妈大概率是居民户,本来要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只能生一个。但杜妈的大女儿智障,按我们这边的规定,是完全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即使意外怀孕发现还没有办准生证,及时去补办也是来得及的。如果杜妈是农村户口,按照“二女扎户”的政策,就是第一个是女儿,隔四年可以再生一个,即使再生是女儿,那也必须做结扎手术。农村的“二女扎户”,也享受很多计生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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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杜妈拿着93年的准生证,穿越到92年生策,再穿越到95年给威上户口,这是不合情理的。而且她在孩子出生以后,反而到农村躲了三年,还对前来看望的人说孩子已经没了,也和情理不符。如果要躲避计划生育,肯定是事前,不应该是事后。

第三,说到假证的问题,老妈她们认为,可能是“假的真证”。那个年代没有电脑联网之类,很多人为了参军改大年龄,还有盗用别人的录取通知书去上大学,需要办理同名的户口等等。有的是一些工作人员知法犯法,碍于人情、关系或者收了好处给别人办。比如那张驻马店的出生证,很可能证是真的,章也是真的,但当事人不敢签名,所以签名是冒签的,所以也能顺利办到户口。但在80年代末期,已经开始有人在办假证假章了,而且以当时的技术很难甄别,也不排除有部分先知先觉的人,懂得利用完全的假证去办理真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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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说到“大三阳”,乙肝等等,老妈她们认为,当时是“谈肝色变”的年代,得了“大三阳”,就好像不治之症,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会被区别对待,相当于被歧视对待。估计策当时在二周多被发现,也是因为幼儿园入学检查,按规定,有“大三阳”甚至乙肝带菌的孩子,都是不能正常入园的。而且,当时的说法,“大三阳”的病人很难转阴,基本就奔着“肝癌”去了。因此,大家对“大三阳”就当不治之症似的,小心翼翼少和他们接触,生怕被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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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关于是“错换”还是“偷换”,老妈她们认为,从种种反常情况来看,“偷换”的可能性更大。结合上面说到,对“大三阳”的恐惧,想生育一个健康的孩子,成为头等大事。另外,听老妈说,也因为当时计划生育严格,很多“望子心切”的父母,特别是农村的或者是对儿子执念比较重的地区,往往在医院生下来,就和医院通好气,是女儿,就说是“死胎”。有的直接就医院处理了,有的出院就扔了。我还记得,有一段时间的确不时听到,有人捡到女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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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和现在人的观念,是自己亲生的,怎么可能去换,还真是不一样。我父母都是农村出来工作的,当时我家有两个女儿,就有人生了三个儿子的,主动来我们家联系过几次,想把我和他的儿子交换。还好我妈态度坚决,听说我爸都略有犹豫,现在经常被我拿来当事说,还可以对老爸作出咬牙切齿、张牙舞爪的姿态,他也不敢生气。还有一些即使生了儿子,也毫不犹豫送或者扔的,那一般是私生子。这类想领养的人非常多,一般都要和医院妇产科搞好关系,和她们说好,发现有这种情况的第一时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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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前有人迫切想有个儿子,偏偏怀上的又是女儿,就会串通医院的接生医生或者护士,“狸猫换太子”,把女儿换成儿子。这个时候就必须要提早谋划,算好时间,找那些农村来的,见识不多的孕妇,生下来直接告知是女儿,然后更换。这种风险比较大,没有高昂的利益关系,一般医生也会害怕,有医德的医生也不会肯。但的确存在这种情况。以前科学技术不发达,大家也根本不会关注什么血型之类的,再加上对“白衣天使”的信任和依赖,一般根本想不到,也就这样过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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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老妈她们一群老姐妹认为,她们支持许妈查找真相!再长的时间,也可以一起等待。但的确可能因为年代久远,很难认定当年的“错换”或者“偷换”行为。她们中有两个还是原来在医院的医生或者护士,大家反复聊过这个事。她还说,很多时候,只能知足常乐。如果的确没办法查找“真相”,那就想想,起码现在儿孙满堂。再把该拿的赔偿拿回来,努力做做威的工作,让他最终回归江西九江共同生活,享受天伦之乐,好好陪着威和他的孩子长大,弥补28年的缺失,那也算幸福美满大团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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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老妈还说了很多,包括对其他策的认识、许妈和策的感情,杜妈和威的矛盾,以及将来两家的发展。一下没办法说完。如果有兴趣听听老妈这样近八十的老人的感悟,我下次再说。

大家认为这些历经沧桑世事的老人们的理解是否有道理呢?当年是否存在这些情况呢?欢迎评论留言,点赞转发,请多多鼓励支持!记得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