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奈曼旗公安局沙日浩来派出所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过程中,及时查处了一起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案。

9月17日上午,奈曼旗公安局沙日浩来派出所民警到辖区集贸市场开展反电诈、禁毒、反邪教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一服装摊位面前,民警发现摊主销售的衣服里面有大量仿制的制式服装,包含16套仿制的藏蓝色警用常服上衣,1套仿制的藏蓝色警用春秋执勤服上衣,还有53件其他单位制式服装。经对比,该男子销售的仿制警用制服与正规警用制服标识一样,从外观上看,无明显差异。根据这一情况,民警在现场固定证据后,依法将该男子传唤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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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该男子名叫关某某,男,59岁,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居民,其如实交代了自己从网上购买包括仿制警用制服在内的各类制式服装,并到奈曼旗境内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

目前,奈曼旗公安局依据《人民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关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制式警服、警用标识、警官证、警用器械等警用品是人民警察专用装备,其生产、销售都有严格限制性规定。如发现非法制贩、穿着和佩戴警用品等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发现的非法制贩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深挖追查,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来源 │ 平安奈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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