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核载7人实载11人,镇雄这个师傅请悠着点!

2021年09月12日17时05分

涂某某驾驶一辆云C5V692号小型面包车

途经镇雄县母享镇陇东村一碗水路段时

因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

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被以勒中队执勤人员当场查获

执勤警员直接让车辆靠边

检查后发现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载11人

乘客除了挤一挤的坐在一排和副驾驶上的以外

其他乘客交叉坐在后排

还有空余位置给乘客放书包和行李箱!

 胆贼大!核载7人实载11人,昭通镇雄这个师傅请悠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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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贼大!核载7人实载11人,昭通镇雄这个师傅请悠着点

执勤民警直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八)项规定对驾驶员涂云元处以200元罚款,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驾驶证6分。

合并处罚6150元!镇雄朱某超员、无证驾驶、套牌着了…

2021年9月17日16时48分,镇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牛场中队在镇雄县碗厂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时,执勤人员对一辆号牌为云A230SY的“纳智捷”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说吞吞吐吐,称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放在家里,没有随身携带。民警通过警务通对驾驶人的驾驶证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驾驶人朱某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云A230SY号“纳智捷”牌小型普通客车所悬挂的号牌是一辆黑色“比亚迪”牌轿车的号牌,“纳智捷”牌小型普通客车实际号牌为川A4Y99E,其所驾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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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波的行为涉嫌: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2、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载人数,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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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法律解读:

朱某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第十六条第(四)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处理的法律规定: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罚:(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驾驶摩托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驾驶除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载人数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八)项之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八)非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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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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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处理情况:对朱某波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载人数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4950元的罚款。合并处罚6150元的罚款。

来源:镇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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