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广播电视台《大参考》9月10日报道,刘女士是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祭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已经在那里工作了九年,竟没想到有一天会因为怀三胎,而被单位辞退。
据悉,8月31日下午,单位领导通知刘女士回家休息几天,并让她考虑辞职的事,但当刘女士询问自己为啥要辞职时,领导给出的理由却是因为刘女士要生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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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奇怪了,国家不是已经放开三胎政策?当刘女士连线领导时,单位领导却说,政策虽然入法了,但他们没有接到具体的通知,如果想生小孩,那就只能辞职,现在又以旷工的名义要将她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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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涉事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称,生育三胎虽然已经入法了,但他们没有接到通知,所以才辞退怀三胎刘女士。这个理由真够奇葩,都已经是人所尽知的事,还等什么“通知”?这岂不是拿国家法规当儿戏吗?
对此,有媒体发表评论称: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个规定意味着,国家全面放开了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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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国家放开且支持生育三胎,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服从国家法令,保护生育孩子的女性;更何况,《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7条还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从这个角度看,作为国家的事业单位,金水区总医院祭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辞退生育三胎的刘女士,就是对法规的藐视,让人寒心。
那么,对于这样一个胆敢挑衅新计生法规的单位,能不能被矫正和惩处呢?欢迎大家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