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管部门即日起采取定点执勤的方式

鄂州中心城区重点路口、路段设岗巡查

对两轮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

进行处罚或者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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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罗某超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康城路口

违法时间: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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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占某双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康城路口

违法时间: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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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陈某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康城路口

违法时间: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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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周某梅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古城路口

违法时间: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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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张某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古城路口

违法时间: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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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盛某松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古城路口

违法时间: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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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周某某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新亚太路口

违法时间:9 月 15 日

“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

专属套餐“二选一”!

①抄写《文明出行承诺书》。前往各执勤点抄写承诺书一份,经现场安全教育后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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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组织未戴头盔人员在路口站岗 15 分钟,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后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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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市交通文明创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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