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为火灾一旦发生,给我们带来的危害是难以想象的。事发陕西省丹凤县,66岁男子陈某在焚烧玉米秸秆时,不慎引发火灾,导致参与救火的村民被烧死。2021年9月从法院获悉,陈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

男子陈某,1955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住丹凤县,农民。陈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案发当日下午1点左右,陈某在丹凤县某某村自家上阳坡坪地里挖地,焚烧玉米秸秆时,不慎将地周围杂草引燃,后来火势蔓延到蔡某家房后坡山林,过火有林地面积16.84公顷,此次火灾导致参与救火的马某被烧死亡。

事后马某家人向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救助,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某某村村民委员会支付给马某家人,赔偿资助金90万元。这次火灾波及到的其他村民不要求陈某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陈某违反森林用火规定,在劳作时过失引发山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6.84公顷,并导致一人死亡,他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由于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并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