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合村并居等政策的提出,拆迁问题开始日渐突出,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拆迁的,有的人会比较乐于见到拆迁,而有的人则并不会,但是由于政策的需要,住房已经不仅仅只具有居住的属性,住房的投资属性及其附带的其他的隐形利益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系老百姓的问题,这个问题上很多地区都有很大的区别。那旧城改造和拆迁有啥区别?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你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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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两者进行区分,首先就要将两者的具体概念了解清楚。

旧城改造:指的是对于城市中的老房、危房、基础设施落后的地段进行集中改造,一般这类行为都是政府发起的带有公益性质的行为。

拆迁:指的是政府或者开发商要对具体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政府拆迁一般是将要建设公路、公共场所,开发商拆迁带有商业性质,最终是需要盈利的。

由上述概念解释我们可以分析得知,旧城改造更多的是注重改造,如果是旧城改造的拆迁就和普通拆迁行为是一样的。

史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当中,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对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了解也知之甚少,也很有可能处于非常被控制的局面,难以维护自身该有的权益。所以,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可能地去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来弄清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蒙在鼓里,连自己的损失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