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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站台两次遇到同一个人性骚扰,应该是惯犯!”7月下旬,一女性发文揭露其在北京地铁上的遭遇,地铁运营方随即回复称已进行记录,并给出“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驻站民警”的建议。正值夏季,公共交通场所的偷拍、性骚扰、“咸猪手”现象时有发生。南都调查发现,某些群体(媒体曾多次报道,称其为“顶族”等)不仅线下实施猥亵、骚扰行为,而且将偷拍的过程发至网络,潜藏于社交软件和论坛网站中,并兜售牟利。有论坛运营客服宣称,开付费会员的约有5000人。目前,南都记者已将该论坛网站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顶族”潜藏QQ群,讨论哪里地铁“易得手”

某个QQ群里,一人卖力推荐猥亵偷拍的视频资源包。这些视频被简略分类,打包卖掉。据其介绍,视频都是最新的,拍摄于山东、广州等地;他们不仅有交流群,还有百度云、客户端。客户端里的视频需要充值成为会员才能观看。

相关视频的标题毫不隐讳、非常露骨。有的标题标明了偷拍地点,有的以偷拍者名字命名。“顶族”,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他们出没于人流密集场所,多数故意以生殖器摩擦碰撞女性,以此猥亵手段满足变态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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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兜售视频者所展示的视频内容。

监管严厉后,没有QQ群名敢和“顶族”挂钩了。于是,一些热衷于此的男性开始在其他带有交通特征的群之间“流窜”。

“顶族有吗?有经历吗?”有人在群里发问,随即有人给出“操作意见”。群里有100多人,显示男性占74%。7月29日下午,群讨论更加明目张胆。北京哪一个地铁站、广州哪一条地铁线“容易下手”,以及各处的安保情况,都被“分享”出来。

论坛上视频露骨,还有“签约原创作者”

不仅有群,还有网站。事实上,这样的网络社区经过多次整治清理,仍然没有彻底消失绝迹。在记者暗访的论坛上,“偷拍”被明目张胆地罗列在网友面前。论坛总计发过38000多条帖子,每条帖子浏览量少则一两千,多则六七千。

论坛中的偷拍分门别类,“顶族”类视频尤其多。此类视频没有任何马赛克,时长从几十秒到几分钟不等,受害女性面貌清晰可见,帖子内文和标题常常出现侮辱性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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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论坛页面,帖子标题和内容多数露骨。

在论坛发布的某条视频中,根据地铁环境和语音播报,疑似发生在广州地铁14号线,拍摄者对一位女孩进行骚扰。该则视频的发布者自称为论坛“签约原创作者”。论坛的热门帖子有多条发布者均为此人;且论坛还有其个人板块,帖子数超过5000条。

自称海外建站,按城市建“交流圈”

记者通过查询工信部的ICP/IP/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公安部的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均无法找到该论坛网站的备案信息。

该论坛的内容大部分只有开通会员才能查看。VIP会员价格180元,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付款。客服人员透露,网站是在海外“免备案服务器建站”,不会被封,目前开通会员5000个。另外,论坛在某社交平台账号上表示,会员可以看1000多部视频。

偷拍论坛显示了“咸猪手”“顶族”这类群体的猖狂。他们实施性骚扰的场所也不仅只是公共交通工具上。通过发帖时间可推算,论坛存在时久,最近几个月也有人陆续上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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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公然打出“偷拍中心”的分类,内容不堪入目。

记者还发现,论坛建立了多个“交流群”。可以确定的是,上述交流群至少10个以上,覆盖东西南北多个城市。

近日,南都记者已通过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以及中国扫黄打非网将该网站论坛情况进行举报。

有QQ群可付费改装迷你摄像头

诸多媒体报道指出,当下网络,各类微型、迷你摄像设备轻松购得,愈加隐蔽。甚至很可能,受害者本人对此一切毫不知晓。

南都记者搜索发现,有QQ群专门提供迷你摄像机设备和定制的售卖服务。该群所提供的现货或定制种类繁多。记者通过与群主私聊等渠道了解到,这些改装价格在几百到数千元不等。

猥亵偷拍传播情节严重,将违反刑法

记者梳理发现,进入夏季后,公安机关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猥亵行为的处置多了起来。7月,上海站候车室,范某等车时看到穿裙子女子,用提前绑在右脚运动鞋上的偷拍设备对准裙底。警方在范某身上查获用于偷拍的录像设备4套。范某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大连警方则在7月通报,今年以来共处理该市地铁、轻轨、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和线路上的侵犯隐私案件5起,抓获违法人员5人。

偷拍、骚扰、猥亵、发布相关视频,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并非“无法可治”。南都记者采访了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妇联妇女维权专家顾问李小非律师。

律师认为,在公共场所性骚扰、猥亵女性、儿童的行为,包括对女性、儿童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举动,均已触犯《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这仅仅是对骚扰人在民事方面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如果该猥亵行为已经构成行政处罚的程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治安拘留;猥亵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以及猥亵儿童罪,最高可以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在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猥亵他人并拍摄视频上传牟利,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传播的淫秽视频达到一定数目,甚至会构成《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被偷拍之后,受害人易陷取证难困境

南都调查了解到,受害女性遇到类似情况,时常面临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的尴尬。一名女性以亲身经历表达了这种困境:骚扰事件有不少是发生在早高峰上班时间,当时举报就要录口供、调查处理,半天下来没有确凿证据也不一定能立案;如果事后再找时间举报,现场缺失,搜集证据异常艰难。

7月上旬,一女子讲述,其在广州地铁2号线,遇到60多岁的“老色狼”袭胸。她感叹“一瞬间发生的事,举证难”,表示自己一直处在“懊恼和愤慨”的情绪中,研究如何反击、保护自己。广州地铁对此类情况,给出的建议是:可大声呵斥引起周围乘客注意并寻求帮助,同时第一时间联系车站工作人员协助处理,必要时直接报警。

媒体还曾经报道广州另一个案例。在地铁站出口,一男子因偷拍女生裙底,被商场保安当场抓获。随后民警到处处理,由于证据不足,民警只能口头教育该男子。

李小非律师也意识到上述困境存在之现实。对此,她做出分析:当面临被性骚扰或偷拍时,在受害者可以明确锁定施害方即侵权主体的情况下,应该及时勇敢地向周围的人发出求救,例如在公共交通上可以求助工作人员,从而有利于及时取证和保留证据,方便后续报警处理和解决问题。

律师:网站论坛管理者负有法律责任

李小非律师进一步分析表示,如果受害人无法明确锁定具体实施者,如偷拍者将相关视频或照片发布在网站、论坛上,此时网站或论坛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存在明知具有侵权性质仍以此牟利的行为,当情节严重时应予以入刑,针对不同的情节具体确认量刑标准。网站论坛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对被偷拍视频或照片是负有法律责任的,受害者或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回溯侵权责任主体,制止侵权行为的进一步传播。

李律师接受采访时提及,造成公共交通性骚扰、偷拍行为的乱象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施害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恶劣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没有明确认知。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施害者大多认为受害者会碍于面子或不敢反抗。“其实他们偷偷摸摸的行为,反映了这群人性格中的阴暗和胆怯”,李小非由此鼓励和倡导:遇到性骚扰和偷拍行为时,应该及时勇敢进行制止和求助,将施害者绳之以法;从而起到警示作用,形成正向循环,遏制相关现象的出现。

统筹:南都记者陈杰生

采写:南都记者马辉 实习生陈开欣 苏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