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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纪委对揭发举报重磅回复,只有四个“有案必查”,有举报就要有回音,对大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值得关注。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整治信访举报工作中反复举报、越级举报、不实举报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全社会的监督氛围,云南省纪委监委制定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

中央纪监察委指出,一直以来,群众揭发举报都是查处作风问题、腐败案件的重要依据和重要途径,很多腐败案件都是通过群众的举报、同事的举报、亲人的举报,通过真抓彻查,进而拔出萝卜带出泥,将各种作风问题和腐败伎俩查个水落石出,让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无藏身之地。

然而,客观地说,对于一些举报,相关部门出于各种原因,并没有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有“报”必理。有的举报因为涉及到更大的官员干部,不愿、不敢、不能查处,于是就束之高阁;有的举报因涉及到一些干部的自身问题,就假装没收到,让举报石沉大海;也有的举报线索不真不实,甚至涉嫌证据造假、诬告陷害,等等,让很多举报没有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

中纪委强调,事实上,很多举报,看似小问题,但背后有着诸多的大玄机。很多群众因对某件事情忍无可忍,通过正常渠道无法实现,于是就采取揭发举报的方式为自己维权。当然,也有的一些别有用心者,想通过举报来排除异己,甚至采用了诬告的方式,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不管怎样,对于群众举报,无论何时,都不能置之不理。

要有案就查,还一个事实的真相,倘若没有问题,该澄清的就应该及时澄清,同时,对于那些诬告陷害者,也绝不能轻易放过,要适时、适当追究其法律责任,还社会一个良好的风气。

中纪委要求,也就是说,对于各种举报,相关部门应该做到“件件有回音”,不管是善意举报,还是恶意举报,只要是有举报案件和线索,都应该严查彻查,绝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多人举报一个问题的现象,更不能选择性忽视,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和力气,将举报的事情查清楚、明白,有啥问题就查啥问题。

之所以一些举报出现越级举报、反复举报、不实举报,原因之一就是一些部门在接到举报线索时,没有深挖彻查,导致群众看不到希望得不到回音,于是不得不越级举报、反复举报。

那么,对于举报置之不理的情况,也应该适当查处一些接访者、接案者不深入调查的责任,唯有如此,才能给群众一个真相和回应,还社会一个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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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开始,中央纪委又开通了举报曝光和举报反馈专栏,在全国内搜集相关问题线索,为全国普通百姓反映问题,又提供了一个有分量的重磅渠道。

此次中央纪委问题线索征集行动,主要接收老百姓切身利益被侵害的举报问题,以及问题调查后反馈信息,中纪委的这次行动,就是让老百姓真正感觉到,老百姓身边的事有人管、以及中央纪委全面彻底整治老百姓身边腐败问题的决心。线索提供举报邮件:ccdi0902@163.com

维权举报,请牢记这些联系方式

纪检委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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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办公大楼: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

电话:010-84035729

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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