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跳吧,你跳吧!”2020年7月31日凌晨,情绪激动的女子赵某与男子米某发生争吵后,从河南襄城县南关大桥上纵身一跃,最终溺水身亡。据查,二人均结婚成家,此前存在感情和经济纠纷。

近日,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尽管赵某是自杀身亡,但米某却被认定(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判决书显示,2020年7月31日1时许,在襄城县“曼谷”KTV,米某与同在此喝酒娱乐的赵某相遇后发生争吵,KTV大厅内的监控视频显示,米某对赵某多次进行殴打。

后米某开车将赵某带到襄城县南关大桥上,赵某先以跳河自杀恐吓米某,米某又抱起赵某至大桥护栏外,以要将赵某扔进河里恐吓赵某,最后,情绪激动的赵某跳河身亡。在此期间,米某曾对赵某喊,“你跳吧,你跳吧”来刺激赵某。

判决书中的证人证言显示:米某和赵某之间是情人关系,还听赵某说米某欠钱。赵某平时销售业绩高,但一直缺钱花,曾向周围朋友借钱还信用卡贷款。

证人王某表示,米某和其表弟一个村,听说米某平时喜欢和异性接触,生活不检点。

根据米某本人的供述,两人于2018年在襄城县宾馆的热度酒吧认识,赵某贷款15万元替米某入股酒吧。米某陆续还了一部分,还欠赵某24万余元。“赵某一直喜欢我,想跟我在一起,不愿我和别的女人多接触。争吵打骂也是因为赵某在酒吧看到我跟其他女性(在一起),赵某吃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米某供述称,下车后,米某对赵某的威胁很生气,恐吓赵某说你赶快跳河,并抬着赵某的腿翻过桥护栏,然后又将其从桥护栏外边拉回来桥上。“但赵某最后一次非常迅速翻过护栏,直接跳进河里,随后我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米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从被害人被殴打后的情绪表现及在南关大桥上的非正常自杀行为表现,米某应当对其先行行为可能导致某种危害结果明知;从意志因素看,米某对自己不履行义务所导致的后果持一种放任的心态。故米某的不作为行为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主观罪过要件。

根据当时的客观环境,米某有条件也有能力及时有效避免或者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故米某的不作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合乎规律地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米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延伸阅读

男子疑妻不忠捉奸时二人在车后座 情夫竟是自己同事

隐约觉得妻子出轨,却不知出轨对象是谁。河北沧州海兴县的朱华偷偷在妻子李玉的车内安装带录音功能的汽车GPS定位器,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同事周军。

一番冲突后,李玉答应回归家庭,但仍偷偷与周军有来往。朱华再次将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放在妻子轿车的后备箱,根据定位捉奸在车,并捅伤二人。

2021年4月9日,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杀人罪作出判决,朱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决书还称,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偷情者或者出轨者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不忠不贞。

安装定位

朱华、李玉、周军,三人均为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人。

李玉、朱华两人结婚多年,家中育有两孩。

周军、朱华二人同事多年,常上下班同行。

几年前,朱华隐约感觉到妻子出轨了,可他不知道妻子出轨的对象到底是谁。2019年秋,朱华为了找到妻子的出轨对象,他特意网购了一款带有录音功能的汽车GPS定位器,安装在自家轿车的方向盘下方。

2019年10月的一天中午,朱华原本要跟妻子李玉一同给他舅舅庆生,李玉却以要接从远方回来的孩子为由,让朱华先行前往饭店。

一家人都等着李玉,朱华给李玉打了电话,无人接听。于是,他打开手机上连接汽车GPS定位器的软件。通过录音,他听到了他妻子和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近3个小时后,李玉独自一人来到饭店。吃完饭后,李玉才接回了孩子。一家人吃完晚饭,朱华再次在一旁听起中午的录音,听着一段段熟悉的声音,他确定该男子是经常载他上下班的同事周军。

直到睡觉前,朱华再也忍不住质问妻子中午去了哪里,两人因此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惊动了双方的父母。“咱都有两个孩子了,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婚啊,你有错你改,我有错我改。”朱华对李玉说,李玉也答应了。

车内捉奸

可是好景不长,朱华发现李玉跟周军并没有断了来往。

2020年6月13日上午,朱华将一部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放在自家轿车后备箱放置备胎的位置。随后朱华便回到单位上班。

2020年6月14日上午11时许,在单位宿舍休息的朱华,用自己手机搜索放置在车辆后备箱的手机定位,他发现手机定位位置比较偏僻,离家也远。朱华起了疑心,搭乘一辆出租车赶回家中。

朱华回到家后,只看见了两个孩子,不见妻子李玉的身影。他让两个孩子去到奶奶家,独自一人在家等李玉回来。

朱华没有等到李玉回家,还发现那部手机的定位位置始终没变。他想起那部手机设置了自动接听功能,于是便打电话至那部手机。

从手机中,朱华听到妻子与他那位男同事周军在车内的声响。朱华说,这是在挑战他的底线。

朱华拿出藏在卧室的一把刀,还从厨房拿出水果刀,骑上电动车,按照定位位置赶去。

在村内的一高架桥下,朱华看见李玉和周军一左一右坐在车的后排座椅上,两人都光着脚,将脚蹬在车前座椅上玩着手机。

李玉纳闷丈夫是怎么找来的,但自己也不觉得惊奇,因数月前,朱华就知道了这些事情。

持刀伤人

“录个视频当证据吧。”朱华掏出手机录视频。车内的周军和李玉却不以为然,抬头看了看朱华一眼,又继续玩起手机,嘴里回应:“录吧、录吧。”

眼前一幕彻底激怒了朱华,他用拳头锤打了周军的头部,周军光着脚下了车。周军半蹲着穿鞋时,朱华掏出别在衣服内的刀,捅向周军的左侧胸部。

周军回忆,朱华拿着刀朝他乱比划,他尝试用手挡,两手受伤后出血严重,周军意识开始模糊,期间他还喊李玉赶紧送他去医院。“我要不行了,我就不该跟你出来。”周军说。

朱华记不清他到底捅了周军几刀。直到李玉从车上下来,挡在了朱华面前。朱华又捅了李玉的左腹部。一时间,朱华心软了。在李玉的劝说下,他停了下来。

李玉受了伤,没有再拉架。她坐在驾驶座上,寻思着赶紧把车倒出去,让周军上车。朱华也追过来,想上驾驶座开车。

李玉让朱华上了后座。朱华赶紧扔下手中的刀,上到车后座,并且打了120急救电话。

李玉将车开到半路,遇到了赶来的救护车。到了医院,眼看李玉和周军进了急诊室后,朱华拨打了110报警自首。

李玉、周军二人经海兴县公安局法医损伤检查鉴定,符合重伤二级标准。

引用古训

2020年11月23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朱华犯故意杀人罪。

极目新闻记者在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看到,2020年6月15日,朱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海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6月29日经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海兴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海兴县看守所。

此案的判决结果为被告人朱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没收随案移送的被告人朱华的作案工具刀具二把;被告人朱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军各项损失95339.80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还在判决书中提到:“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偷情者或者出轨者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不忠不贞。”

判决书中出现上述古训是否妥当?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正平称,从该判决书的这段表述来看,这一句应该不属于解释说理部分,应该是属于法官寄语,代表法官对家庭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个人的心理感受。吴正平律师认为,裁判文书不是法官的自说自话,而是应该让包括当事人、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公众在内的受众看得清楚、听得明白的说理分析,所以判决书的文字还是应当力求规范精炼,格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