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4时11分,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升片区华苑街附近,一辆白色比亚迪小车燃起熊熊大火,消防员迅速前往扑救,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7月29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从当地派出所获悉,这场火灾系人为纵火所致,车主目前已被刑拘。
21日凌晨,消防员抵达现场时,一辆白色比亚迪小车发动机处正在猛烈燃烧,但车主并未在场,于是立即铺设水枪干线进行灭火冷却,10分钟后,明火被扑灭。
随后,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21日凌晨3时30分许,车主龙某某从华苑街3号旁边的巷子内倒车出来,恰好这辆白色比亚迪小车停靠路边,龙某某倒车被堵并剐蹭到其他车辆,于是龙某某一生气拿起一个保温杯砸了比亚迪小车车尾两下,砸完后又从自己车内拿出刚刚吃完的快餐盒,用打火机将其点燃放置在比亚迪小车雨刮器位置,并在现场停留10分钟,随后驾驶车辆离开。最后,导致比亚迪小车火灾事故。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龙某某执行拘留。
来源:中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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