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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寿县双桥镇蓄洪区改造。简单公告大意为,每户安置户可赔付,户头钱赔付93200元.房屋赔偿按820~860元每平。安置房价为最低价2100元出售给安置户。上面我写的都没得到政府正式文件公布,只是基于乡镇通知。

2、到今日我们已经收到村里通知的房屋赔付每平金额单,没有任何部门印章。户头钱93200元也被挪用不给于发放,安置房每平方还是按2100每平方出售给安置户。现要每户缴纳20000元购房意向金。缴纳后安置户任何异议不给于归还。

3、我们想知道为什么政府不直接公布正式文件。在自己的权利下随意改动通知内容,随意挪用每户赔付金93200元。最后也被强迫取消不给于发放。

4、在安置房价2100里,包含有人工价。为什么赔付民房里没有人工价。难道我们农民建房就不用出钱,出汗,出人工吗?我们一砖一瓦的血汗为什么就那么廉价820-860元每平?而且现在下发的赔偿清单里又乘了0.9的折旧。

5、百姓要在老房子拆出后,还要支付最少20万才能有自己90平的小窝。人老三代挤在一起住。(民房是正常住)

那么这个搬迁对我们老百姓还有意义吗?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搬迁补偿问题,淮南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县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寿发〔2019〕11号)、《寿县行蓄洪区居民迁建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寿迁建〔2019〕11号)等文件规定,双桥镇政府正在开展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工作,与辖区内符合政策的搬迁户签订《双桥镇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统规统建协议书》,双桥镇采取分期付款,交纳的2万元认购金作为第一批付款,计算到所选安置房总款里。

安置房价格及面积按照(寿发〔2019〕11号)文件规定执行:到集中安置区选房的,按人均30平方米计算,不超面积的,按成本价(以招标价减去县以上补助资金测算)结合楼层系数由乡镇和安置户进行结算。超出面积的,按政府指导价(县政府按各乡镇实际情况测算确定)结合楼层系数由乡镇与安置户进行结算。每户增购安置房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经测算,双桥街道安置点(即双桥街道村安置地点)成本价约2100元/平方米,最终以审计后定价。

迁建户享受房屋及附着物拆迁补偿,补偿标准按《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续执行<寿县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淮府秘〔2016〕35号)文件规定执行。下发迁建户的是《寿县行蓄洪区居民迁建集体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补偿结算表》,此表经第三方到户测量并依据淮府秘〔2016〕35号文件计算,由迁建户对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确定,最终由县审计部门审计认定。根据淮府秘〔2016〕35号文件规定,房屋的建筑年代如在2008年以前,成新系数为0.9。

关于您反映的93200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双桥镇采取统规统建管理办法,该补助资金用于安置房建设,不是直接补助到符合政策的对象户手中。根据寿发〔2019〕11号文件规定,在计算成本价时县以上补助资金9.32万元已从招标价中减去(已纳入迁建安置点建设资金内,9.32万元补助款实际已补助到户)。

根据工作要求,行蓄洪区居民迁建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已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公示,同时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广泛进行了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双桥镇已于4月15日致电您,告知处理结果。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2021.4.22

▌来源:领导留言板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投稿/爆料/广告:15855903790(微信同号)

▌抖音号:@shou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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