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加强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控制近岸海域污染排放,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连云港印发《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连云港建立“清单式”入海污染物削减机制,因地制宜采取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和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等手段,不断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

促进绿色发展,优化沿海产业布局。近日,笔者在灌河口采访时,发现随着连云港市化工园区集中整治推进,灌河口水质不断改善。目前,灌河口水体已经同周边水体融合。根据《通知》未来,连云港市将在目前一系列举措下,进一步严格沿海产业转移项目污染排放要求。沿海转移产业要严格执行所属行业达标排放要求,相关县区(功能板块)要积极支持产业转移项目环保设施提档升级。市生态环境局海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连云港将实施最严格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改、扩)建直排海项目环评遵循“增一减一”原则,实现行业污染物等量替换或减量替代。并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纸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

坚持精准治理,强化沿海区域水污染防治。目前,连云港市近海环境主要面临工业、生活、农村面源、船舶码头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将这些污染问题防治到位。连云港将强化沿海地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沿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并要求所有化工企业必须在2021年年底前,在雨水、清下水排放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自动排放阀,雨水、清下水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排放。与此同时,连云港还将加快沿海地区生活污染防治,健全沿海地区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并大力推进沿海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农村污染治理能力,确保2023年年底前,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全覆盖。连云港还将加强沿海地区农业污染治理,确保2023年年底前相关污染实现减量3%以上,并科学优化近岸海域海水养殖布局,严格控制区域水产养殖规模,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此外,连云港还将推进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建立健全近岸海域及沿海地区通航河道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处理系统。并推进沿海地区“绿岛”项目试点建设。

深化陆海统筹,推进入海河流系统治理。入海河流关系着近海环境问题,为此,连云港将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努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控源截污、河道生态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等措施,保障入海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并推进入海排口排查与整治,并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开展入海排污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

打造美丽海湾,修复沿海区域生态系统。连云港还将持续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深入开展海岸带绿化、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水质污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重建、生物资源养护和景观提升等措施,推进美丽海湾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推进辖区内海洋、岸滩垃圾监管工作,打造清洁岸滩海面。并严格划定生态缓冲区,打造一批生态优美、宜居宜游的海湾景观带。此外,连云港还将加强滨海湿地修复与保护,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统筹安排海洋空间利用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并积极保护河口海湾生态系统。

此外,连云港还将防范环境风险,加强沿海区域能力建设,加强近岸海域环境风险防控,推进近岸海域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严格直排污染源预警监控。(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