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早上8点多,李阿姨去了趟村子里的公共厕所,一低头却看到从隔间门板缝隙伸进来手机的一角,并传来“咔咔”两声拍照的声音。“难道是有人在偷拍?”李阿姨非常生气,马上走出厕位用力拍打隔间的门,由于隔间没有上锁,门一下子打开了,李阿姨发现隔间里竟然藏着一名男子,见到他的手机正处于拍摄状态,更加怒火中烧,将隔间门堵死后立即向黄岩公安分局澄江派出所报警。很快,民警便到达现场,后将嫌疑人陈某(化名)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陈某某今年35岁,未婚,黄岩人,平时靠打工维持生活。前段时间,陈某在进入公共厕所时,听到女厕所有响动,心血来潮就溜过去偷拍了一些照片和视频。由于前几次偷拍都没有被抓住,4月18日早上,他又故技重施,没想到被胆大心细的李阿姨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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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没结婚,就想偷拍一下,满足自己的好奇心。”面对民警的讯问,陈某低下了羞愧悔恨的脑袋。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步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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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陈某因侵犯他人隐私,被黄岩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台州公安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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