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周慧超 文/摄)4月20日,谷雨时节,人间暮春,雨落情长。在濂溪区婚姻登记办证厅内,一名年轻小伙子找到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你好,我想撤销前几天的离婚申请,请问如何办理?”

自今年1月1日起,《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政策正式实行,至今已经4个月了。记者从九江市中心城区各婚姻登记处了解到:1月1日到4月20日,濂溪区受理离婚申请270余对,实际办理80余对;经开区受理离婚申请195对,实际办理85对;浔阳区同比去年同期办理离婚登记业务下降近一半。结合实际办理情况来看,离婚冷静期的实施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相当部分离婚申请人在冷静期过后选择放弃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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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下降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减少冲动型离婚,《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并于今年开始施行。今年1月1日起,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双方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自30天离婚冷静期期满后,男女双方可在30天内再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吴松介绍说,“从当前离婚登记办理数据来看,‘离婚冷静期’确实起到了防止冲动、草率离婚的作用。”最直接的体现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城区各婚姻登记处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数基本持平,但是实际办理数却大幅下降。

减少冲动型离婚

离婚冷静期不是简单的“和稀泥”。“从此项法规出台之初,社会各界对此始终存在一定的争议,但从我们各地婚姻登记工作实践看,男女双方特别是年轻人群闪婚闪离、冲动型离婚的情况逐年增多”吴松说。

濂溪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刘秀娥表示,目前看来,“离婚冷静期”的设立避免了冲动、赌气等草率离婚的现象。“给冲动离婚的当事人一段冷静的时间,有部分都是吵架之后一气之下提出的,冷静一下可能就打消了离婚的念头。”离婚冷静期还给了工作人员调解的空间。

“按照我们以往的经验,越是着急离婚的,越可能是冲动,通过调解大多放弃了离婚的念头”刘秀娥说。

离婚原因多为琐事

从事婚姻登记工作长达九年的刘秀娥,听过了很多家庭的“故事”,有幸福的也有不幸的,她说,“综合起来看,离婚的原因还是以琐事为主,有怀着孕来离婚说男方沉溺打游戏的,有抱着孩子来这说丈夫不顾家的,有哭着说对方对两边老人不平衡……其实大多是小事,通过我们的调解,在经过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让双方都想清楚,这场婚姻值不值得继续,结婚不是儿戏,离婚也不是。”

20日下午,走进濂溪区婚姻登记中心,往左是办理离婚窗口,一名小伙子急匆匆进来,询问如何撤回申请;往右是办理结婚窗口,一对新婚小夫妻互相开着玩笑,“婚姻真不是小事,离婚要想清楚,结婚更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