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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谈的这个话题比较大,但在目前农村城镇化进程加速的大背景下,关于农村生产经营模式的探讨也在不断地加深。有人赞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人反对,有人力挺集体经济,有人抵触。到底哪一种好,我们来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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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一下当前网络媒体相当发达,人人都是新闻报道官,也是舆论评论员。在不同的媒体上,大家都有了发表言论的机会,于是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或者自己的思考以后,发表对某类问题的看法,其实对于这些人无论对错,只要仅就事论事的话,无可指责。当今言论自由是主旋律,只要不背叛国家和人民,想发表点自己的看法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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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正题,大集体到底好不好,我是这么认为的,对于大集体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应该进行客观评价。有人说大集体可以集中力量办一些大事,比如集体中的道路修建、水渠修建等等,同时还可以集中村集体力量,办企业,为集体成员创造收益,我们看看像天津的大邱庄、江苏华西村、河南的南街村,这些村庄通过集体组织力量,发展集体经济企业,成为全国典型村庄。村民也确实实实在在地获得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大部分村集体收益高很多倍,也确实让广大的农民羡慕,也让一些对农村进行研究的学者,尤其是支持集体经济的那些人,更是把上面这些村集体俸为神明,反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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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看一下,这些村庄发展的是什么大的社会背景下,大集体那个时代购买东西需要各种票据,粮票、油票、布票等等。市场经济极度萎缩,购买力受到极大的限制,人们的购买力差得很远。而改革开放以后,放开了市场,也松开了中国人民的手脚,购买物品自由。这无形中提高了人们购买热情。在当时那个年代,一些强势的集体经济组织看到了商业机会,利用集体经济组织,迅速发展起来。他们的发展除了上述大的历史背景原因外,还有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人也是很关键的一环,他们是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发展起来的关键之一,所以我们不仅仅看到这些人依附于集体经济组织,同时他们更是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这是有着一些特例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集体发展的企业,也是利用了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开办工厂企业,实际上和现在的城市发展所引发的占用耕地问题有着相通的地方,因此有不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反对意见。如果都实施大集体的组织形式,同样会出现良莠不齐,千差万别,组织能力强的集体,迅速发展起来,而组织能力差的集体,有可能比现在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模式生活得更差,如果一个家庭三五口人是小集体的话,那么一个村5、600至一两千人,就是一个大集体。以家庭为单位小集体就是出了问题,也是内部矛盾,易于解决和调整,像这样的大集体出现问题其影响力将会很大,弊端更多,更影响社会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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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体模式别看极个别的可以迅速发展起来,但若要全部实施大集体,其实市场竞争和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激烈,优胜劣汰问题更严重,如果一个村集体出现资不抵债,将如何处理,难不成将整个村庄的资产、土地出卖,让这些人成为真正的无产者,若如此,其社会危险性更大,所以非常的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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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大集体形式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这种问题将严重损坏集体成员的利益,甚至拿集体成员的利益进行交换。也更容易出现人浮于事的问题,利益分配不均问题,组织涣散问题,这一点是非常可怕的,而且从以往经验来看,大多数的集体组织其能力是受到质疑的。成功的只是极少数一部分人,可用凤毛麟角来形容。

有人质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理念不同,话又说回来,实施大集体模式,未尝不是如此呢?我看结果也还是只有一部分先富起来,而不可能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我们要一直不断地追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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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如此发达,那么没有收入吃不上饭靠救济的人仍然很多,社会的复杂性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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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分析来看,若实施一刀切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是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那么什么样的模式是可行的呢?

大集体模式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两种模式并存的模式,鼓励有组织能力、有资源优势的村集体组织发展集体经济,这样形成两种组织互相补充,各自发挥优势,能够利用集体组织发展的,优先发展起来,又能够以自己的能力发展的,可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模式发展。有些相对安于现状,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的,种着一亩三分地,让他们有田可耕种,减少社会的不稳定性。

总结:很多人在讨论大集体组织的优劣性时,只是就事论事,没有考虑当时的社会大背景,实施大集体是在建国不长时间,农业生产工具以及生产资料极其匮乏的情况下,利用集体力量来搞生产,是保证那个时代更多弱势人群能够吃上饭,同时也能够集中力量搞基础水利道路等基建工作,这个是在那个历史条件下的一种方式,如今社会则完全不同,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的情况下,发挥农民的自主性,努力改善自己生活条件的动力。同时社会也不需要免费劳动力为国家做贡献,只要你能生产出更多的东西,就是为自己也是为国家做贡献。

这样的大背景下,无论是集体经济组织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模式,哪种方式适合,就用哪种,多元化发展才更健康。

诚然随着农村人口城镇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人选择进城,我们当然鼓励,这时我们鼓励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耕种,更有利于包括土地利用以及机械化的生产。但我们不应顾此失彼,或者叫厚此薄彼,看到了集体组织的优势,而否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做会使得事情向另一个极端发展,可能其弊大于利。

所以对当下有人一味地否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高度赞扬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是不恰当的,有时这种褒贬更多的是一种否则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