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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民法典,与我们老百姓最相关的莫过于离婚冷静期制度。

之所以设立这一制度,按2020年5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相关负责人的官方回应,理由是: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民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其中不乏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对此,民法典将“离婚冷静期”纳入婚姻家庭编的登记离婚程序。

但也有观点认为,应对离婚冷静期设立甄别机制,家庭暴力等案件中不应设离婚冷静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由于协议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为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对于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是赞成的,认为有利于解决冲动离婚的问题,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但也有的意见提出,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不宜规定离婚冷静期。”上述相关负责人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研究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从世界范围看,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都规定了这一制度。

在冷静期制度被民法典法定化的同时,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5年4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的新闻又一次让离婚难登上热搜,如果不是宁顺花不得已要将此事公开以求关注,或许她的第五次离婚起诉,很可能还会和前四次结果一样——被驳回离婚起诉。

宁顺花起诉离婚时间表(引自谭敏涛:5年4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离婚为何这么难?)

第一次:2016年12月2日,宁顺花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2016年12月27日,衡阳县法院驳回宁顺花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原告提出离婚,但未向法院提供确凿可信的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其夫妻感情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

第二次:2017年7月13日,宁顺花以“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婚姻名存实亡”等理由,再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7年12月12日,衡阳县法院作出判决,再次驳回宁顺花的起诉。宁顺花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4月16日,衡阳市中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

第三次:2018年10月22日,宁顺花第三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2019年3月26日,衡阳县法院仍以“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为由,驳回了宁顺花的诉讼请求。

第四次:2019年11月7日,宁顺花第四次向衡阳县法院发起离婚诉讼。2019年12月18日,该案在衡阳县法院开庭。2020年8月5日,衡阳县法院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为由,再次驳回了宁顺花的诉讼请求。

第五次: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5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而在宁顺花起诉离婚前和离婚诉讼中,男方因赌博和恐吓他人被拘留过3次、法院先后两次下达人身保护令,以禁止陈定华接近宁顺花,即便如此,这个婚,还是没有离成。

问题来了:法官为什么不喜欢判离婚?

或者说:法官为什么喜欢判不离婚?

不是法官水平有问题,也不是被告有关系,实是因为从现行法律看,判离与不离都有理。

先说可判离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从婚姻立法规定看,在调解(包括和好和离婚)无效的前提下,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我们必须承认,感情这东西是不能量化的,它像各自的鞋子一样,舒服与否只有自己的脚最知道。因为你的感情破裂与否只有你们双方当事人最清楚,但判决离与不离却是由法官来断定的。

认定感情是否破裂,与法官的认知与阅历是相关的。

另外,不可否认,判决离婚与否与法官的经历有关。

我们知道,外国的法官很多像修女和神父一样,是终生不嫁(娶)的。因为你怎么能想像圣洁的神父在上班前还要先给小孩子洗尿布?

美国有个卡多佐法官,在他担任纽约州最高法庭助理法官和首席法官的18年里,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成绩,使这个法庭成为很可能是全美各州法庭中最繁忙、最有名的受理上诉的州法庭。作为一个法官,他一生中没有那么多叱咤风云荡气回肠的故事,但他对后世法官的影响之大却绝无仅有。卡氏深居简出,终身未婚,始终与俗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被誉为具有圣人般的个性(Saintly character),但他同时又在文学方面有着极高的造诣。这为他成为一个艺匠般的法官(artist)创造了条件,如同一个仁慈的上帝,高高在上却又悲怜地注视着人群。

至于国内,我没有见过权威统计,但我所经历的法院绝少有单身者,据此可推断,大多数法官是有配偶的。法官也是有圈子的人,他的学历、他的经历、他的职业都可能使他与某些特定的人产生联系,而且有些可能对他的工作(离婚判决)产生某种微妙的影响。

判决离婚与否还可能与法官的心情有关。

假设一大早,太太因为一点小事和一个法官吵架;一上班,领导不问青红皂白劈头盖脸批评你一通,然后再来个上访人缠讼不止,法官会是什么样心情?你的离婚案件到了他手里又能有什么好结果?

人的心情是会影响工作的。曾记当年,我们法院老院长在全院大会上讲,“如果夜里太太和你吵架,第二天你审离婚案件,你能保证不情绪化吗?”大家都点头称是。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都难免是一种情绪发泄。

另外,判决离婚与否可能与法官的水平也有关。我见过一个案例,老公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老婆说同意,结果一审法院说:你们感情很好,不能离。一审宣判后,老婆不干了,说我们俩感情已破裂,为什么法院不准我们离婚?我要上诉。结果二审法院说,你们俩感情就是没破裂。仍然判决不准离婚。

夫妻俩感情好不好你法院怎么知道的呵?人常说法律不进入卧室,两人床上之事你法官怎么知道呵?这不是可笑之极吗?

但确实真有这样的案件,因为法官就不想让你离,至于原因,我想可能法官受佛教信仰影响不愿意拆散别人家庭吧?

美国一名联邦大法官说过,“不是因为我的判决是正确的所以它才是终局的,恰恰相反,因为我的判决享有终局性,所以它是正确的。”这话的中心思想就是说,法官因为有权所以正确,这话对我们老百姓来说非常重要,您得记好。

因为你能不能离婚,你和我都说了不算,他说了算!

偏偏中国大多数法官都喜欢判不离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