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忻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位于和平街以南、规划路以东、忻黑线以北的原和平街部分土地面积为2130.43平方米(合约3.195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收回。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及相关手续。逾期有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悦读忻州:诗里诗外情正浓
品读忻州:怎一个“宜”字了得
忻州古城:好一幅家山归梦图
郭奔胜:再读忻州 年轮不朽 这里有戏
读懂忻州:梦想正在起飞
【文明城市巡礼】老城不老 新城创新
特大喜讯!忻州市、静乐县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扩散!忻州公交车最新路线表!
张红丽原创音乐MV《你好忻州》唱出故乡亲情 唱响美丽忻州
郑连生: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让文明成为忻州亮丽名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