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局长信箱收到群众举报

相关调查结果公布

城区分局包庇散乱污企业

写信时间:2021-04-13

我投诉晋城市城区环保分局,该分局执法队包庇”散乱污“企业,对群众举报敷衍了事。事情经过如下:

我是翟河底村村民,这两年我们村小学北院内始终存在一家石墨加工企业,该加工企业距离居民区仅仅十几米,而且,该企业加工的是石墨电极,黑色的粉尘经常刮到旁边的村民家里,我们不堪其扰,于是2020年11月份通过环保举报平台提出举报。 城区分局给我们的回执是:在检查企业后,认定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限期搬离

我们本以为生活要恢复正常,然而,该企业并未搬离,持续生产。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们于2021年3月份再次提交举报信息,希望彻底清理走该企业。但是2021年4月2日,城区分局给我们的回执是“该企业不属于散乱污企业“,允许生产

同样一家企业,前后并未有什么改变,工人还是在西车间利用机器生产,生产的时候噪音明显,粉尘飘荡。怎么就合法了呢?同样一家工厂,相隔4个月,非法的却变成合法的了。这不是权钱交易、为散乱污企业提供保护伞的行为吗?希望相关领导对这事详细调查,存在权钱交易应该严肃处理,不要伤了举报人的心。对违法企业尽早清理,还老百姓正常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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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回复

回复时间:2021-04-15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调查情况:

2020年11月12日,接到网络举报(201112140525030714)转办“泽州县翟河底村小学北侧院内有一家非法生产的散乱污企业,在北部院内存在大量碳素原材料,工人在西部车间和南部车间内违规生产,未配备环保处理设备,原材料及产品露天摆放,污染严重。”信件后,我队配合南村镇政府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取缔,该加工点负责人将所有生产设备进行了搬离,院内仅堆放有少量半成品及外购成品涂料。

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该举报人以同样的信访内容在微信平台进行举报,收到举报后我队于2021年4月1日到该加工点进行了现场复查,现场检查发现以前生产占用的教室及后院西侧车间内均未发现生产设备,院内还堆放有少量半成品及外购成品涂料。

目前,该加工点后院内堆放的少量外购半成品已彻底清理,未发现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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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