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

今年将迎来醉驾入刑10周年,然而在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环境下,依旧有人以身试法,近日,在我市就有一男子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的红线。

近日晚上8时许,一报警人称其驾驶的小型轿车在古塔区汉口街与延安路交叉口北侧等待红灯的过程中,被人追尾。接到报警后,古塔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经过现场询问、调查,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SUV,与报警人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了追尾交通事故,造成了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王某下车表示,愿意给前车拿钱修车,并劝报警人放弃报警,但是报警人最终选择了报警。王某听见前车报警,准备驾车逃跑,被现场一名群众用电动车拦截下来。事故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测试,经检测,王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207mg/100ml。随后,民警立即将驾驶员王某带到医院提取其血液样本,并送往司法鉴定所进行酒精含量鉴定。经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3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驾驶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也许有人还不清楚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究竟有多高,一起来看看交警为此专门核算晒出的“明白账”!

法律代价:

饮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直接成本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直接成本为: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直接成本为: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直接成本为: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直接成本为: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直接成本为: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济代价:

酒驾醉驾引发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需要自行承担赔偿费用;职工因醉驾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有关工伤保障;如果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征信代价:

醉驾犯罪记录会伴随终生,律师、医师会被吊销执照,公务员、法官等直接开除公职;参军、入党、出国、留学等受限制,招飞政审难通过;家长有犯罪记录,子女考公务员、上军警校、入党等会受到限制。

时间代价:

一旦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交警部门再次为驾驶人敲警钟,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孙丰月 记者温旭东

编辑:田静 校对:史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