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公安#自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宜宾筠连县公安局围绕“源头防范、排查巡护、严打严处”工作目标,立足职能职责,以高站位、强推进、实作风的措施,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行动开展以来,全县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成效明显,取得了无森林火灾、零伤亡的好成绩。

一、强化“源头防范”

一是紧盯宣传区域强“广度”。协调各镇(乡)派出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出动民(辅)警100余人次进村入户,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加大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普及宣传;

二是紧盯宣传手段加“深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去年以来,组织集中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挂历15000张,案例警示20次。

二、强化“排查巡护”

一是夯实巡护巡查“防守线”。协同乡镇党委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高火险区、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突出部位,对坟山墓地、国有林场、旅游景区、等关键部位,分级包干、挂图作战,去年以来,开展30余次地毯式、滚动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

二是紧盯源头管控“安全线”。联合村社干部采取流动巡逻为主,加大巡逻防范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严把林区入山路口,从严管控整治林区火源隐患。

三、强化“严打严处

一是强化重点打好“治理战”。对违规祭祀用火、烧杂草、烧荒、烧灰积肥等违规农事用火,以及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烤、燃放孔明灯等游玩违规用火加强打击治理;

二是重拳出击打好“主动战”。强抓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职能,坚持以打开路,对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6件,行政拘留15人,警告1人。

单位:筠连县公安局 作者:邹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