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一场以“发力民事检察保障劳有所得”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在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上,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六检察部主任罗军介绍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质效,发布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0年5月至今年3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398件,同比增长5.9倍,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办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欠薪681.9万余元。

◎文/图 李志锋 首席记者刘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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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强化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据了解,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若干措施》《关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将深入推进支持农民工讨薪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并集中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办案团队,负责支持起诉案件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和调研总结等工作。赣州、吉安、南昌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了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完善内部分工协作,推进支持农民工讨薪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检察院一方面注重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创新工作机制,与同级法院、司法、民政、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工会、残联等组织建立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支持起诉工作的内外部环境。省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省治欠办、省劳动监察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就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达成协作共识,合力推动根治欠薪攻坚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另一方面,注重与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破解农民工维权困境。注重与本地治欠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公安、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协调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情况反馈、定期联络,协调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起诉的协作意见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保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活动的规范化、日常化。全省检察机关基本构建了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等长效工作机制。

既“护薪”又“救企”

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做到既保就业民生又保市场主体,主动协调拖欠工资的单位,促成双方以诉前和解方式结案146件,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依法支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帮助农民工理性维权,追讨薪酬。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127件;持续关注法院判决和调解书的落实,督促法院执行20件。

在办案中,推行便民服务,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检察机关受理支持起诉案件后,及时联系当事人,对支持起诉的依据、程序、时限、所需材料等实行一次性告知。针对农民工收集、固定证据材料意识不强等情况,检察机关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开展调查,引导、协助农民工收集证据;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帮助农民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此外,对因案致贫、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的模式,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2020年5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举行公开听证35次,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5万元。

 促进有关部门建章立制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还结合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制发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建章立制。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中,发现某产业小镇建设工程欠薪问题严重,某置业有限公司没有及时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导致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向70余名农民工支付工资约72万余元。检察机关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向区劳动监察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落实专用账户制度,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某置业有限公司和9家施工单位被约谈后,陆续向农民工专用账户拨付工程人工费6647万元,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调查取证为农民工讨薪

朱某等9名农民工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程某等人承包的某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劳动报酬共计13.53万元。但工程验收完毕之后,程某仅支付了5万元,剩余8.53万元却拒不支付。2020年7月,朱某等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一方面引导朱某获取程某向其转账5万元的证据,另一方面到案涉工程项目实地调查核实取证。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配合,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程某已履行民事调解书,向朱某等9人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

●案例二加强协作助28人领薪

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在开展根治欠薪攻坚专项行动中发现,赣州某酒店承包经营者刘某等3人拖欠李某等28人工资共计58958元。2020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受理李某等28人的申请。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等人在无力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酒店方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及时向劳动者支付报酬,遂依法支持起诉。在法院审理期间,酒店方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愿意履行《承诺书》。检察机关加强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沟通协作,帮助李某等28人拿到工资。

●案例三司法救助解“薪”愁

2015年1月16日,江西某农业科技公司注册成立了新干分公司。该分公司雇请陈某某为其从事农业种植等劳务,拖欠陈某某工资10695元。陈某某遂向吉安市新干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因江西某农业科技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陈某某家境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后,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在今年3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的模式,最终陈某某获得司法救助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