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0日讯 近日,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被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在青岛市青岛国际院士港研究院10号院士楼室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方案未进行审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临时用电私搭乱接和电缆拖地、个别移动操作平台脚手板未满铺、个别工人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大部分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违法情形。依据《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