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酒后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会危害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但是,有些驾驶人明知故犯,结果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宾阳男子吴某2019年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证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并被司法部门处以缓刑后,2021年4月无证酒驾时,再次被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4月18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吴某处以罚款两千五百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的处理。

2021年4月7日晚,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黎塘中队在黎塘镇永安西路与运河交叉路口设点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夜查行动。21时49分许,一辆车号牌为桂AE78XX的小型面包车来到检查点后,驾驶人却将车门窗紧闭,迟迟不肯接受民警的检查。经多次劝导后,该男子满嘴酒气打开车门,从驾驶室内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定睛一看,发现驾车男子竟然是“熟人”。经查,驾车男子为吴某,其机动车驾驶证处于被吊销状态,经民警现场采用酒精检测仪对吴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呼气酒精度为31.4 mg/100ml,涉嫌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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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在对吴某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其曾经于2019年3月6日因醉酒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移交司法机关处以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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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针对吴某无证且饮酒后酒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4月18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照相关法律,对吴某处以罚款两千五百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同时,民警再次对吴某进行了教育,希望吴某深刻汲取这两次违法犯罪事件的教训,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文明出行。

通讯员:陈红 胡居良

来源:宾阳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