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化州市法院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埋头干活。突然,有人敲门,抬头一看,一少扶着一老,手中拿着一叠材料,年青的说话了“我来立交通事故的案”。刘助理忙放下手中的活,起身接过材料,请他们先坐下。拿起材料认真看了起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原来申请立案的是那位年老的名叫赵某养,儿子赵某华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陪同他过来立案。2020年5月25日,被告马某光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同庆往长岐方向行驶,碰撞上前方同向由赵某养驾驶的无牌号二轮摩托车,造成赵某养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马某光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养不承担事故的责任。事发时,马某光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购有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的强制险。事故造成赵某养受伤住院,马某光和保险公司未赔付过钱。赵某养准备诉至法院,要求马某光和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5348.95元。

达成调解

刘助理看完材料,与王法官商议后,觉得案情轻微,有调解可能,征得了赵某养和赵某华同意,刘助理当即打电话给马某光。电话接通后,刘助理告知了马某光案情,解释虽然他驾驶的车辆购买了强制险,但因其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最终赔偿责任还是落在他身上,询问其是否同意诉前调解。马某光说我同意,但是我要回去和我儿子商量一下。话毕,便挂机了。刘助理碰了一鼻子灰。赵某华起身说,我之前是跟他儿子联系的。刘助理询问能否提供马某光儿子的电话号码,尝试从这方面突破,看是否有调解可能。拿到马某光儿子电话后,刘助理当即拨通了该电话。在做了一轮思想工作后,马某光的儿子同意赔偿4500元。刘助理当即询问赵某养是否同意,赵某养表示需赔5000元。马某光的儿子说只有4500元,要5000元就让他起诉去。随即便挂了电话。放好电话,刘助理拿着赵某养提交的起诉状,同赵某养分析其诉求的合理性,剔除不合理部分,马某光赔偿4500元已经足额。最终,赵某养同意4500元的赔偿额。刘助理再次拨通马某光儿子的电话,通知其带上委托手续和钱过来化州市法院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签订调解协议。

11时45分,马某光的儿子马某亮出现了。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马某亮当即微信支付4500元给赵某养,赵某养出具收据给马某亮。一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就此完结。

离开化州市法院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前,赵某养说“感谢法院,没想到这桩交通事故快一年了都没拿到钱,来到法院不花一分钱,你们不到一个半小时就帮我调解完成并且能快速拿到赔偿款,真正是为群众办了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