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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禁毒铲毒工作,让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4月13日上午9点,河口镇综治中心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干警来到林桥村广场,开展春季铲毒禁毒进村宣讲会。现场参与群众一百余人,发放禁毒铲毒宣传材料200余份,进村入户铲除30余棵罂粟幼苗。

宣讲会现场,河口镇政法委员丁书权、信访办主任曾庆兵、派出所教导员朱士全、司法所干警林淋分别与现场群众进行禁毒知识问答互动,对于回答较好群众给予了香皂等小礼品奖励。宣讲会后,宣讲会成员进入偏僻的院落、田间、菜地,人迹罕至的沟壑、滩涂等隐蔽地点,铲除与其他农作物套种混种的罂粟幼苗30余棵。(郑文好 皖西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姚迪)

互动问题如下:

问:为什么不能种罂粟?

答:因为罂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从罂粟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等,因此,罂粟这一美丽的植物也被称为“恶之花”,所以在我国是被禁种的。

问: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遇到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答:我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遇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