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徐茂良 李乃栋)为增强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道路安全意识,4月15日上午,河南省光山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有针对性专题教育和心理辅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县社区矫正中心执法大队黄警官详细讲解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预防措施,重点阐述了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并通过“以案释法”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围绕超速、超载、酒驾及醉驾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讲解,深入浅出地剖析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汲取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安全出行、珍惜生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过学习和反思,使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对交通违法犯罪对社会、家庭、个人危害性的认识。他们现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今后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遵规守法平安出行,在自己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还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和影响身边的亲朋好友,形成共同遵法守法的氛围。

集中学习后,县司法局社矫中心心理咨询师又组织三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自我认知”心理矫治活动。这次心理矫治活动从“自我认知”的理论视角,针对具有较高同质性的因犯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为他们提供心理服务,目的是引导他们认识自我,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摆正位置、以更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对他们的教育改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过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不仅看到交通肇事罪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伤害和痛苦,而且认识到法治观念淡薄是导致自己犯罪的根本原因。今后一定要时刻警醒自己树牢遵法守法意识,做到依法办事,在社区矫正中服从监管,矫正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