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辽宁频道 2021年4月14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记者3月24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辽宁省住建系统将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结构优化调整、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产城融合、文城融合、乡城融合,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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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0年,辽宁全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助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677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老旧小区改造见成效,2019年的459个小区全部完工,2020年的894个小区全部开工,切实改善54.5万户群众居住条件;着力解决回迁难问题,4.9万户居民得到安置;建筑业实现逆势增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816亿元,同比增长7.8%。

此外,2020年,围绕市政公用设施保障、物业服务、城市管理,辽宁全省28万物业人员、9.5万市政职工、10万环卫工人、1.8万城管队员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沈阳、大连、锦州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建设,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辽宁全省住建系统将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住建部签订的《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框架协议》,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城市更新模式,谋划实施一批项目,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和人文城市,走出一条老工业基地城市更新之路。

具体举措包括: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加快构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强化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塑造,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表示,今年该厅将与沈阳市政府共同举办辽宁省城市更新暨第九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通过城市更新高峰论坛、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推介会等,开展项目洽谈对接,并展示各市在项目建设、技术产品、城市大脑、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等阶段性成果,为企业合作搭建平台,为城市更新凝聚合力。

统筹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辽宁省和住建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框架协议约定,实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化和城市数字化,赋予老城新慧。“十四五”期间,辽宁将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统筹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

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将三维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打造成智慧城市的基础平台,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社区、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应用场景深度融合。

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推进智能化感知设施建设。建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对水电气热等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模拟仿真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对管网漏损、防洪排涝、燃气安全等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

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推进智慧灯杆建设。推进沈阳、大连等市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及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项目建设,开展无人驾驶等示范应用。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和管理。

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智能技术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支持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打造智慧“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示范项目。

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今年底,辽宁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1%,2025年底达到30%。培养一批智能建造优势企业,助力辽宁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省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实现城市管理事项“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走出一条老工业基地城市更新之路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提升城市发展质量,辽宁抢抓机遇、迅速开展有关工作——

高层谋划推动。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与住建部共商谋划、共同推动。2020年12月14日,辽宁省与住建部签署省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3月9日,辽宁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城市更新理论与实践研究,谋划城市更新项目群建设,构建城市更新制度创新体系,举办城市更新建筑业博览会”等重点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辽宁省政府筹备成立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领导小组,加强对辽宁城市更新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保障推进城市更新先导区建设。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国省级住建部门中首个设立城市更新处,推动工作具体落实。

坚持项目为王。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着力提升“两个能力”,树立项目化思维,认真落实“三个一万亿”项目谋划工作总要求,谋划首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120个,总投资1891亿元。谋划“十四五”期间涵盖住建、交通、商业、文旅、工业遗产和生态治理等城市更新项目2230个,总投资1.3万亿元。

推动制度创新。坚持立法先行,起草《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条例》紧密围绕省部框架协议内容,围绕资金、金融、税费、用地、规划、人才、科技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政策,力争用法律条款框定城市更新行为准则。

下一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工作:

一是协同区域发展,构建中心城市。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激发内生动能,打造活力城市。加快提升产业发展,盘活存量资源,完善住房制度。

三是开展城市双修,建设宜居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开展生态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优化居住社区服务。

四是传承历史文化,塑造人文城市。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做好工业遗存保护和开发利用。

五是聚焦应用场景,打造智慧城市。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化协同发展,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

六是激发内生动能,打造活力城市。增强城市韧性和打造公园中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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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

近年来,辽宁各市从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建立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成立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等方面,有序推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截至目前,辽宁全省已培育规模住房租赁企业32家,经营租赁住房5万余套,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渠道多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下一步,辽宁在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方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支持租赁企业通过自建、收购或者整体租赁后出租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不断提高房源供给能力。

二是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租赁关系。

三是推动落实租购同权,逐步使租购住房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使租房和购房一样,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并列选择。

四是完善长租房管理政策,将长租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合力防范市场风险。

五是支持沈阳市做好国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形成试点经验,带动全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