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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赠送执行法官锦旗

“没想到你们执行速度这么快,当天就让他把钱还上了,虽然今天下大雨不方便出门,但我还是想当面跟你们说声谢谢......”

4月18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李先生来到灵山法院,将两面印有“秉公办案真为民,高效执法显真情”和“公正执法,法暖人心”字样的锦旗分别送给执行法官刘少珍和执行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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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赠送执行法警锦旗

事情还得从一家餐饮店说起。2019年10月28日,李先生和朋友劳某口头约定,将自己经营的餐饮店(包括店内的货物、设备)转让给劳某,劳某需向李先生支付转让款145000元。事后,劳某共向李先生支付了100000元,双方通过欠条约定,余下的45000元劳某需在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完毕,否则李先生将永久享有追讨权和向法院请求诉讼的权利。

不料约定到期后劳某并未如约还款,2020年10月29日,多次催收无果的李先生将劳某诉至灵山法院。2020年12月7日,灵山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定劳某应依据“欠条”将剩余的45000元款项支付给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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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劳某并未自觉履行义务。2021年2月1日,李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灵山法院提供了劳某的财产线索,然而执行法官查到,在判决生效后,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前,劳某已将名下的不动产转移。而劳某却不知所踪,在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下,劳某或是声称会尽快还款,或是借口在外地务工暂时没有时间回乡办理,总是用不同的理由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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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意识到劳某还款意愿不大,并且想钻法律空子,这样拖着不是办法,便决定主动出击。4月13日,经过连日来的蹲点守候,执行干警终于逮到劳某,并将其强制拘留,尝到了法律铁拳的劳某当天随即把余下的45000元还给李先生,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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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还款后签字

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法院的工作职责,为胜诉当事人早日实现权益,是执行法官不懈的追求。

今后,灵山法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体现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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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版|梁桃静 •

• 审 核|伍迺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