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及“壮族三月三”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严密部署,行动迅速,认真做好“三月三”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壮族三月三”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508人次,警车154辆次,检查车辆4250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6起,启动交警执法站个1个,设置临时执勤点7个,媒体发布信息10条,发送双微信息20条。全县道路交通形势安全畅通、平稳有序。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迅速落实全区“壮族三月三”假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壮族三月三”假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12日,全区“壮族三月三”假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结束后,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继续召开会议,传达全区会议精神,对“壮族三月三”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要求大队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做好“壮族三月三”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领导有力、部署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游客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隐患排查。为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坚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即将到来的“壮族三月三”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13日,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会同县交通运管、应急等相关部门深入辖区泰禾集团灵山分公司、广达运输公司、钦州湾运输公司、永东物流等重点运输企业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督导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详细了解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管机制、规范管理措施,同时对运输企业日常管理台账、培训教育记录、GPS定位系统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档案逐一进行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针对广达运输公司、顺风运输队、鹏程销售公司等3家重点运输企业,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非法改装车辆的问题,检查组现场约谈了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并就下一步源头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加强路面管控。节日期间,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警力和装备投入路面,加大对对自驾车和事故高发时段、路段、主干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对客运车辆、低速汽车、三轮车和小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的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县乡公路和山区道路的巡查管控,加强景区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的交通指挥疏导,把好出村到镇的主要关口,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确保“壮族三月三”期间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加强宣传引导。节日期间,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工作。节前,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并组织民警到客货运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节日期间,大队适时开展安全提示及路况播报。运用双微平台、电台播报、互联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区域交通路况,公布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并加大对农村、城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措施的宣传力度。同时针对短途自驾客流增多的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广泛介绍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值班备勤。节日期间,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总队和支队的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工作。一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领导在岗在位,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及时按规定处置接报的警情,及时做好信息报告报送工作。二是大队领导深入各中队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交通安保措施的落实到位。

六、加强队伍管理。节日期间,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严格加强队伍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因为执法不当不慎和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影响节日氛围、影响交警形象、影响稳定大局的事情发生。一是切实严密队伍监督措施,健全队伍问题预防、查处、问责机制。二是进一步管好辅警队伍,确保每一位辅警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大队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守工作秘密。三是持续强化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切实做到安全防护提示提醒常态化,为一线交警配齐配足执勤执法和安全防护装备配备。四是坚决维护交警辅警正当权益,为基层一线交警和辅警执法提供有效保护。同时,教育全体交警辅警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和帮助,提供及时的路况信息和出行引导服务,做到文明执勤、热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