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将广华寺等25处建筑确定为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第三批历史建筑。至此,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数量已增至67处。

笔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名单中,除老城区内的保定市动物园内5处公共建筑外,也涉及“新三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以及涞水县、白沟新城等13个县区。这也是保定市首次将该名单范围扩大至县范畴,之前2011年、2018年先后公开的两批名单中,仅囊括了“老城区”及县级市部分建筑。

从建设年代看,涞源县东龙虎村城门楼始建年代最早,为辽代,在乾隆年间翻修。高阳县楞严寺建设年代为宋宣和年;白沟公园牌楼建设年代最晚,为1997年。

同时,此次名单内建筑类型与以往有所不同,之前两批名单中,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军事建筑、办公建筑、景观建筑、工业建筑、民宅、祠堂、桥涵、宾馆、雕塑、构筑物等。而此次名单除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民宅等原有类型外,其他为文化教育、住宅建筑、个人建筑、宗教建筑等。

第三批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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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是什么?

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显示,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该条例还显示,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必须具备“历史建筑集中成片”等4个条件,其中,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据网络公开资料显示,保定直隶总督署-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定淮军公所-清河道署历史文化街区、保定市东大街—北大街等为河北省历史文化街区。

保定市2011年发布首批保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

据悉,2011年5月3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将天和栈等32处建筑确定为保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此举为适应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经市住建局调查摸底、精心筛选和专家评审,市政府同意后确定。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根据各自职责,对这些建筑实施挂牌、备案,并认真加以保护。

当时所涉及的建筑多为清代、民国及新中国建立后50、60年代建设的,其中,有25处属于“在古城内”,剩下的部分也均在如今的“老城区”、主城区范畴内,包括新中国建立后50、60年代的乐凯胶片车间、保定市政府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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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如是我闻”《保定掠影——幸福里街10号院、撒珠胡同8号院》

另外,一度引起热议的胡同改造中保留的一些古代民居、“四合院”,也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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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将泰宁宫等10处建筑确定为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历史建筑。

其中,除莲池区一清朝石碑外,均为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三个下辖县级市建筑。

值得注意的是,安国市保衡路北出入口汉阙牌楼为2007年建设。涿州市的宝胤寺始建于唐朝,2009年复建;涿州市的天下第一州牌楼始建于清朝,2000年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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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

总编辑: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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