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至16日,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纯杰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兴安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盟人大工委主任徐卓,盟委委员、副盟长姜天虎、盟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黄乐、盟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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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乌兰牧骑宫、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科右前旗碧桂园社区,科右前旗第二幼儿园,乌兰哈达镇等地开展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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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执法检查组对兴安盟“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下一步兴安盟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落实好政府主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层层压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筑牢消防安全意识,打牢消防安全基础,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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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人大工委主任徐卓,盟委委员、副盟长姜天虎分别表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统筹好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推动兴安盟“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