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昌都市榜上有名。“十三五”时期,昌都民委以宣传教育和激励表彰为载体,大力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昌都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

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昌都市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专门设立办公室,并从11县(区)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全脱产投入工作。同时建立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现场观摩交流会,实地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在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齐抓共创的工作新格局。2020年共开展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培训班4期,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持。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创建流程。先后制定并下发《昌都市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总体实施方案》《创建工作计划》等指导性文件,为持久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及时完善《昌都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体系》,相继制定《昌都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昌都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办公室督导检查制度》等制度,编印下发《昌都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城市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使测评指标体系更科学、更合理、更具有操作性,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督导检查,注重补齐短板。及时梳理汇总第三方评估组及各级各类检查督导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整改任务,以督办通知等文件形式转发至11县(区)和市(中、区)直各单位,督促要求各单位对不足之处和短板弱项限时整改。并组成专项组多次开展“回头看”工作,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县(区)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资金分配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创建工作资金充足、保障到位。去年6月,昌都市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10月接受了国家民委工作组的验收调研,并通过国家民委终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