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网站4月19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上海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寅 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吴 清 副市长

副 组 长:陈鸣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华 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周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建明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申卫华 市商务委副主任

陈 臻 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宏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 健 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吴启洲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江小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一级巡视员

刘 斌 市交通委副主任

花克勤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李 军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郑逸萌 华东能源监管局副局长

黄迪南 申能集团董事长

李桂生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东分部主任

阮前途 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周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建明、江小龙、郑逸萌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0日

(原题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