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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地委的指示要求,民勤县 的“五反”运动从 1952 年 1 月开始,8 月结束。首先,县委召开会议, 自上而下地传达“五反”政策,并抽调干部进入私营厂店,发动工人、店员,团结守法的或问题不大而能彻底坦白的工商业者及其他市民、各界民主人士,建立广泛的“五反”统一战线,使不法资本家陷于孤立。最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向不法资本家展开面对面的斗争,揭发其罪行。

在“五反”运动中,县委始终坚持区别对待的政策,对情节较轻、自动彻底坦白、真诚悔过并能积极检举者,一律采取教育改造的方法, 孤立和打击少数有严重不法行为而又拒不坦白的不法商人。坚持“自动坦白者从轻,拒不坦白者罪上加罪”的处理原则。通过“五反”运动,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工人监督生产和经营的制度,改组和整顿了工商业者的各种组织,并实行民主改革,对工商业者普遍进行了守法经营教育,创造了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起到了清除旧社会污毒和移风易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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