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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接到群众投诉,投诉内容为:“1.玉林北流市西埌镇、新圩镇、大里镇、塘岸镇、北流镇处于南流江上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养殖污水直接排入这条河里,造成水体受到污染。2.南流江北流段河长工作不力,造成河流受到污染,各乡镇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没有到现场核实,就把信息提前准备好。”中央环保督察组高度重视,将该投诉线索列为重点核查案件,督促自治区水利厅带领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奔赴北流市大里镇、新圩镇、西埌镇、北流镇和塘岸镇开展现场核查及督促整改工作。

督导组就群众投诉案件深入北流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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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来到北流市排查南流江支流相关投诉情况。

4月15日至16日,中央环保督察1-40号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就群众投诉案件深入北流市进行督导。督导组召集北流市各级各部门及大里镇等5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查阅了2018年以来北流市南流江源头各条河流的水质情况: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南流江(北流段)5条支流塘岸河、六洋河、白鸠江、滑石河、清湾江上游5个考核断面月水质均值为Ⅲ类,其中2021年1月至2月,塘岸河、六洋河水质均值达到Ⅱ类,达到或优于上级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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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排查污水处理厂氨氮、总磷等处理情况。

此外,督导组还查阅了北流市各镇治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养殖污染等相关工作台账,核查了镇村两级河长履职的相关台账,及河长工作各类信息报送情况,深入了解信访件交办后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据悉,北流市政府高度重视该案件的整改处理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各乡镇就群众投诉的具体内容开展了全方位排查及立行立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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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在北流市新圩镇三江汇合的南流江起点排查水质等情况。

督导组相继深入白鸠江、六洋河、滑石河、清湾江和塘岸河等南流江支流,以及有关乡镇的养殖场、污水处理厂等区域,现场核查5条支流两岸环境、水面漂浮物、水质情况、直排口截污工程建设等情况,调查区域内养殖场的选址、数量规模、环评手续、粪污水体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等减排措施情况,了解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处理规模、排放标准、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和工业、生活污水处理量等防污技术实施标准,并通过仔细翻查工作日志台账、影像、图片以及核对上报数据等,核查各乡镇河长制工作是否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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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在北流市塘岸河排查水质情况。

经现场全方位排查发现,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玉林北流市西埌镇、新圩镇、大里镇、塘岸镇、北流镇处于南流江上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养殖污水直接排入这条河里,造成水体受到污染。”部分属实,问题“南流江北流段河长工作不力,造成河流受到污染,各乡镇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没有到现场核实,就把信息提前准备好。”不属实。

针对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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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排查南流江支流水面漂浮物等情况。

针对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排查发现由于个别群众环保意识不高,将零星垃圾丢入河道的现象仍然偶有发生,总体上各乡镇采取了“建立保洁员队伍、建设垃圾投放点、定点收集和外运垃圾”等措施,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和保洁全覆盖,镇村的生活垃圾基本上都得到及时收集和清运,镇村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针对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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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排查南流江支流截污情况。

针对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排查发现当前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还没有达到处理群众生活污水的需求,极少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收集治理。目前,北流市正在不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力度,在涉及南流江流域的47个行政村,建设集中式、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推进新圩镇河村、西埌镇木棉村、民乐镇会众村等一批试点示范,下一步将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全面推广污水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示范带动作用。

针对养殖污水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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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排查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

针对养殖污水处理问题,排查发现北流市已全面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加大畜禽养殖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流域内养殖废水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广“益生菌+”、高架床等生态养殖模式,对养殖场进行生态化养殖改造,成立了禽畜粪便收集服务专业合作社对养殖场(户)粪污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但是,仍有部分小散养殖户环保设施不够完善,偶有污水溢出现象。

针对南流江北流段河长工作不力问题

针对南流江北流段河长工作不力问题,排查发现玉林市已全面推行市、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制度,三级河长严格按照自治区、玉林市的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2018年以来,玉林市紧密结合“百河千沟万渠”活动和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河道沟渠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布置开展工作,按时报送各类信息,河长办工作已得到全面落实,南流江北流段河长工作是扎实得力的,暂时未发现未到现场核查即准备信息报送等现象。

督导组要求

督导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督办,进一步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确保镇村垃圾日清日运;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力度,完善村级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能力;要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流域内的养殖场(户)的排查,核实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和运行情况,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营的行为;要进一步压实河长制责任,加大市、镇、村河长巡河力度,查看河流沿线生态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持之以恒抓严抓实南流江支流水环境保护工作。

采写 | 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声远

责编 | 钟丹丹

校对 | 张冠中

审核 | 李飞月

监制 | 陈俐

出品 | 玉林日报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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