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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曝光4起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案例,

并提醒市民遇到不良商家,

及时拨打12315举报。

案例一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达城陈公祠巷检查时,用1公斤重的砝码检测一家水产品门市的电子秤,发现电子秤显示重量为1.1公斤。

门市负责人熊某对执法人员称,电子秤系3月买回的二手秤,用于销售水产品称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作出没收电子秤、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同样在陈公祠巷,执法人员在杨某的食品经营部检查时,发现重庆桥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桥头”牌麻辣鱼调料一袋(净含量:180克),生产日期是2019年4月15日,保质期是18个月;重庆桥头火锅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桥头”牌水煮鱼调料一袋(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是2019年2月20日,保质期是18个月;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人家”牌粉蒸肉调料四袋(净含量:220克),生产日期是2019年2月20日,保质期是18个月。

案例三

在达城中心街,执法人员在一家经营半成品食品门市检查时,发现两袋“圣琪”牌食用小苏打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4月24日,保质期是18个月;半瓶“小二哥”牌白醋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6月1日,保质期是24个月;半瓶“百家鲜辣鲜露调味料”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3月21日,保质期到2020年9月20日。

案例四

执法人员在中心街王某的食品经营部检查时,发现两袋由成都市红福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椒”牌火锅鱼调料,其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9月19日,保质期是18个月,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

检查当天,上述二、三、四案例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3家食品经营部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产品、罚款3000元的处罚。

在这里

晚报君要提醒各位经营者

请诚信经营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

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

应当擦亮双眼

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综合

编辑:赵寻

责编:潘丹

审核:谢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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