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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犯罪嫌疑人顾某万

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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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1年4月4日,封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长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封开县长岗镇光升村委会扶赖村有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要求派人查处。

接到群众举报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长岗派出所民警联合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案发地点查处,并在长岗镇光升村委会扶赖村水田边当场将正在捕捉野生动物的顾某万抓获,缴获猎捕工具一批、野生鸟类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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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

经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顾某万对以下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1年4月4日,犯罪嫌疑人顾某万使用电子诱捕装置,在长岗镇光升村委会扶赖村水田边猎捕野生动物,至办案人员抓获时共捕获野生鸟类两只。经聘请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捕获的两只鸟类为鸟纲鹤形目秧鸡科,白胸苦恶鸟(Amaurornis phoenicurus),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犯罪嫌疑人顾某万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封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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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机关提醒

请大家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履行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不得违法从事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非法猎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

都是违法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请勿以身试法

也请勿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一旦发现有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请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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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封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编辑 封开发布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