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涵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涵江区医院又因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等,被卫生监督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涵江华侨医院、涵江现代妇科医院等因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分别受到处罚。
具体是:
1涵江区威都快捷商务酒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罚款。
2涵江区帝景蓝湾大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罚款。
3涵江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4涵江区华侨医院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处2千元罚款。
5涵江现代妇科医院使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处2千元罚款
6涵江苏兆仁内科诊所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处2千元罚款。
7涵江区宁为女人美容美甲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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