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郓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郓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 1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及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本科生2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招聘登记表,上传个人简历。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件于4月30日前到郓城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

四、考试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郓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郓城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其他

本次郓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本次郓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以郓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6517270(郓城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附件:1.郓城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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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郓城县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

郓城县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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